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49|回复: 21

[新闻] 【快讯】杭州7.5公交7路纵火案嫌犯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15-2-12 22:33 编辑

  一审宣判

  据浙江法治在线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2月12日下午3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公开宣判杭州“7·5”公交放火案嫌犯包来旭的一审结果。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5日,共造成30余人受伤,20人重伤。包来旭被判被判死刑。今天的宣判为一审判决。

  案件发生

  2014年7月5日,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杭州7路公交车途径杭州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突然发生燃烧,沿途市民经过后纷纷参与到救火和救人的队伍中,但大火迅速蔓延,在短短6分钟里依然造成30人受伤,其中重伤者达到20人。事件后被警方确定为放火案件。同月8日凌晨,放火嫌疑人身份被确定,杭州警方宣布该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包来旭,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甘肃省漳县石川乡人,案发前在浙江多地暂住落脚。案发当天早上,包来旭从义乌窜至杭州,当天16时09分从7路公交车灵隐站上车,17时03分7路公交车行至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包来旭点燃随身携带的类似“香蕉水”的可燃液体,致车厢内迅速起火燃烧,造成30名乘客受伤,包来旭本人也被烧成重伤。

  纵火原因:患肺结核无法根治,产生轻生念头

  据警方调查,包来旭常年离家独自在浙江等地打工。2013年10月,因肺结核病复发,他曾到杭州治疗,后因经济、疾病及性格等原因产生轻生念头,同时为发泄对社会不满,决定采用在公交车上放火的方式报复社会,并选择到杭州犯案以扩大影响。

  包来旭说,选择杭州是因为杭州是省会城市,影响大。“自己患有肺结核但无法根治,要治疗就必须停下工作,但停下工作也就无法生活,这中间的矛盾让自己痛苦不堪。在这种心理折磨下,(我)就想出了要用极端的方式来解决。”包来旭说。
发表于 2015-2-12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还不如不救他 现在还判个死刑
发表于 2015-2-12 2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判刑之前只是个“犯罪嫌疑人”,还不能认定为死刑,但是为这样一个人花了170万去治病实在觉得不值。
发表于 2015-2-1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604647354 发表于 2015-2-12 20:32
虽说判刑之前只是个“犯罪嫌疑人”,还不能认定为死刑,但是为这样一个人花了170万去治病实在觉得不值。

关键是这钱是国家的,等于是老百姓的。
发表于 2015-2-12 21: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604647354 发表于 2015-2-12 20:32
虽说判刑之前只是个“犯罪嫌疑人”,还不能认定为死刑,但是为这样一个人花了170万去治病实在觉得不值。

用纳税人的钱去救一个人渣,实在是。。
发表于 2015-2-12 21: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x198 发表于 2015-2-12 21:14
关键是这钱是国家的,等于是老百姓的。

其实我觉得这种人不该一毙了之,所有人的医治费用1300万都该由他出。自己出不了家属接着出,跟继承似的。可惜法律好像不这么写。纳税人也就白白为这种畜生掏钱。
发表于 2015-2-12 2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315宇通 发表于 2015-2-12 21:28
用纳税人的钱去救一个人渣,实在是。。

天朝的法律还是太仁慈,说白了就是犯法成本太低。这种人本来就不想活,要死还搭上这么多人和钱。要是让他死都死不痛快,看他还怎么选。
发表于 2015-2-12 2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604647354 发表于 2015-2-12 21:32
天朝的法律还是太仁慈,说白了就是犯法成本太低。这种人本来就不想活,要死还搭上这么多人和钱。要是让他 ...

应该让他家里人付医药费,天朝法律不是太仁慈,而是该严的不严,改松的不松
发表于 2015-2-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上的法律精神是不支持家属为他的行为承担全额赔款的。
发表于 2015-2-1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现在的死刑是枪毙?还是注射?
发表于 2015-2-1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itcfangye 发表于 2015-2-12 22:06
国际上的法律精神是不支持家属为他的行为承担全额赔款的。

器官捐献
发表于 2015-2-13 11: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钱都是来自人民口袋里的,花多了 谁能有意见?
发表于 2015-2-13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畜生的器官谁要?
发表于 2015-2-1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赤豆沙冰 发表于 2015-2-13 13:57
这种畜生的器官谁要?

犯人的器官给去动物园。。
发表于 2015-2-1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姜峰 发表于 2015-2-13 11:04
一般现在的死刑是枪毙?还是注射?

都有,注射为主
发表于 2015-2-1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赤豆沙冰 发表于 2015-2-13 13:57
这种畜生的器官谁要?

其实台面下,很多死刑犯的部分器官会被拿去医用,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需求巨大,好心人捐赠毕竟也是有限的。
发表于 2015-2-13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Leo 发表于 2015-2-13 14:37
其实台面下,很多死刑犯的部分器官会被拿去医用,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需求巨大,好心人捐赠毕竟也是有限的 ...

今年1月开始已经明令禁止了
发表于 2015-2-1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604647354 发表于 2015-2-13 14:41
今年1月开始已经明令禁止了

嗯,因为之前国外也有人写书甚至开庭,来批判中国这种不透明的买卖器官且具有很严重的经济利益关系的行为,有反人权。
现在摘器官也都规定要罪犯或家人同意才可以,
发表于 2015-2-1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救活再枪毙虽然看似是浪费钱 但是在我看来是一种最好的报复

既然他想死,我们就把他救活,救活后他又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我们再把他弄死

心理的虐待比直接成全他自杀的愿望好得多
发表于 2015-2-13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Leo 发表于 2015-2-13 16:20
嗯,因为之前国外也有人写书甚至开庭,来批判中国这种不透明的买卖器官且具有很严重的经济利益关系的行为 ...

死是死了,毕竟身体还是人家自己的,擅用确实不妥。
无奈的是中国自愿捐献遗体或器官的人太少,器官的缺口太大了。
发表于 2015-2-1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真的还不如终身监禁用劳改赚的钱来偿还做的孽 当然终身监禁的前提是废除减刑条例
发表于 2015-2-1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他来说,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5-4-26 14:12 , Processed in 1.793135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