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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租赁因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被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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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0日,浙江银保监局公示一则罚单显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银租赁”)因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

资料显示,浙银租赁成立于2017年1月,是注册地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首家金融租赁企业。由浙商联合浙江省金融控有限公司、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三者权占比分别为51%、29%、20%。浙银租赁为浙商首家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40亿元。
经查阅发现,浙银租赁此前就因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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