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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共自行车动态】开通双人骑行特色服务 满足游客出行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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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通双人骑行特色服务 满足游客出行新需求
发布时间: 2013-04-28点击率: 52
——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双人公共自行车即将试运行
为配合市政府“两非”车辆专项整治工程,打响“东方休闲之都,生活品质之城”的品牌,向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经济、安全、规范的自行车服务,经周密准备,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将于“五一”节假日期间,以少年宫广场、柳浪闻莺、学士路西、平海路东坡路口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为试点,推出双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供广大市民、游客使用。
本次共推出50辆双人公共自行车,车辆沿用原有公共自行车的红色色系,具有较高的辨识度。但租用条件、租用方式等与目前运行的单人公共自行车服务有所区别:
1、租用条件:双人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具有熟练的自行车骑行能力,以及能保障自身安全骑行的需求者。
2、租用方式:坚持“随租随用,原租原还”的原则。凡符合租用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缴纳500元租车保证金后,仔细阅读相关须知并签订服务公约、填写租车凭证,即可在同一个双人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租(还)自行车,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只能租用1辆双人公共自行车。租用期间,租用者需妥善保管租车凭证,并在还车时主动出示,才能结算费用,若租车凭证丢失,租用者需提供身份证明,经核查租用者租车信息与身份证明信息相符的,才能给予结算。
3、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租用服务时间为8:00—20:00。服务时间内,旺季(3月-11月)收费标准为10元/小时,1小时起租,不足1小时按1 小时收费;淡季(1月、2月、12月)收费标准为5元/小时,1小时起租,不足1小时按1 小时收费。若当日未在租用服务时间内归还的,加收租用费用30元/夜(即当日20时至次日8时收费30元),次日8时后按标准计费。如车辆遗失,则所交保证金自动抵作赔偿金,并参照租赁点上《杭州双人公共自行车租用须知》中的赔偿标准,由租用者补足差价。
4、服务保障:所有双人公共自行车均已向保险公司投保租用者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将通过此次双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的推出,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更加时尚的出行感受。



该贴已经同步到 ericma1996的微博
发表于 2013-4-2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见得比私人的有竞争力吧
发表于 2013-4-2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姜峰 于 2013-4-29 17:57 编辑

之前杭州有规定的,双人或者三人自行车,是不能上路的。

杭州“浪漫双人骑”开始告别演出--浙江在线-浙江新闻
从它出现的第一天起,交警部门就持反对态度。首先,这种车子属没有名份的“黑户”。在省公安厅建立的车辆目录中,并没有“双人(三人)骑自行车”这一项内容。因此,杭州市车管所至今从未给这类车子发过牌照。后来,一些经营户想方设法,到嘉兴、临安、安吉等地搞来了外地牌照。至于这些牌照是不是真的,他们也无从查证。

    取缔双人骑自行车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车子的安全性能极差。交警支队负责人说,由于这些车子大多在西湖景区行驶,特别是白堤一带,下桥时速度过快,拐弯时因过长过重,常发生碰撞伤人事故,引发游人的不满。


发表于 2013-4-29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整治私人的点,然后政府开这个项目,这TM 就是GCD独裁的天朝
发表于 2013-4-2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无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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