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责任,内容涉及16大项的56个方面。
在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方面,相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布局,加大建设力度;按照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原则,确保机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着力把北京、上海、广州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培育昆明、乌鲁木齐等门户机场,增强沈阳等大型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
在科学规划安排国内航线网络方面,要重点构建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国内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和通勤机场为补充的国内航空网络;在老少边穷地区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实施“基本航空服务计划”;优化内地与港澳间航线网络,增加两岸航线航班和通航点;完善货运航线网络,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积极开展多式联运。 在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方面,要巩固农、林航空等传统业务,积极发展应急救援、医疗救助、海洋维权、私人飞行、公务飞行等新兴通用航空服务;推动通用航空企业创立、发展;坚持推进通用航空综合改革试点,加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用航空法规标准体系,创造有利于通用航空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努力增强国际航空竞争力方面,要统筹研究国际航空运输开放政策;鼓励国内有实力的客、货运航空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完善国际航线设置,积极参与国际民航标准的制定。 在持续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方面,要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完善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工作;推广信息化技术;简化乘机手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在着力提高航空安全水平方面,要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生产运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安全问责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在加快建设现代空管系统方面,要重点调整完善航路网络布局,优化整合空管区划;完善民航空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大力推广新一代空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