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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随行》(重写,加入诗歌成分,满足某些人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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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沧桑让我学会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而我却用它在执迷不悟。
        黑夜,迷雾遮挡了视线,
        却阻挡不了星星偶尔的闪光。
        有时寒冷,有时迷茫,有时淡然。
        走回卧室,依然温暖如旧。
        清晨,窗口有几片冰霜,和渐化的水珠。
        靠着门框,喝水,这样就好了。

          解百纳干红掉落在白色瓷砖上的一刹那,装载着悲凉的红色葡萄酒液流淌开来,从一张瓷砖开始扩散到全部,虽然很慢,但最终它让这个客厅充满了血色。看着她趴在地上,不断地捡着瓶体爆裂开来的玻璃,不经意间,我听到微弱地一声“啊”,她那被玻璃划破的手指滴下来如同玫瑰红一样的鲜血,慢慢地溶入了地面上正在肆意流动的酒液之中,说不出的一种混合体,是凄凉还是痛苦。可当她慢慢从眼睛滑落的眼泪,“嘣”地一声掉落这如同死寂一般的红色液体之中时,我才恍然明白,那不是凄凉也不是痛苦,而是最后的挥手,那叫心死,一种肉体虽然存在,而灵魂早以死去的感觉。

        那个晚上出奇的安静,她坐在阳台的护栏之上,而我却坐在她的下面,阳台护栏的内侧。她说:“往右,我可以解脱一切,可我只敢看看,虽然很诱惑人,但是我看看左边下面,坐着我这一辈子都很爱的一个人,一个让我爱,却一直不曾真正的爱过的人,看到他,我就不敢往右看了。”有时我在想,我和她应该换个位置,也许我向右,可能来得比她简单,是,我知道,有些人一辈子,注定不能死,一死会干系到很多无辜的人,而我,却可以撒手人寰,毕竟我除了父母,还有这个在右侧的她,就再也没什么牵挂了。

        不知道我沉睡了多少时间,醒来时,我看到她匆忙地掐灭了从我烟盒里偷出来的香烟,古怪地看了看我,“就偷偷地抽了一支。”可我看到烟缸里,已经堆积了一个晚上她的忧伤,和烦恼。“没事,你想抽就抽吧,你累不累,累的话就去睡会吧。”她蹲在我的面前说:“你不难过吗?”我蜷缩在阳台角落,尽管阳光正好照在我的脸上,我眯着眼睛说:“你说什么啊?”然后我把毯子提起来,罩住自己的头,在这个狭隘的空间,我泪如泉涌。

         等我再次醒来时,我的眼前放着一瓶和我昨天摔坏的解百纳干红一样牌子的酒,还有两个红酒杯。“亲爱的,原谅我不能陪你喝完这最后的一杯酒了,那杯剩下一半的是我喝过的,你看到字条后,倒满自己的酒杯,和我的杯子碰一下,喝下吧。其实我们彼此不需要再多说,所有该说的都已经说过,我想你也不愿意在和我说了。就这样吧,保重,我的王子。”倒满空杯,我和她曾经喝过的杯子,轻轻地一碰,发出脆耳的响声,我起身站在阳台,看着天空,轰鸣而过的飞机,我知道,她一定在那个飞机里,我挥了挥了手,大喊:“再见,我的玫瑰。”   (待续)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1 00:28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3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重写,删除前面的,再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年,沧桑。

暮晚,老农休息在松树下面。
       远处是他生活的故土。
       炊烟飘起,万家灯火,
       布满茧子的手似乎在问我,
       朋友,你认识这片土地吗?

       那年村里发起了山崩造成洪水,山上盘积多年的水源把家家户户都浸泡在浑浊而有带着臭气的污水之中,从它的发源地你就能认识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此流污染过。”,因为不远处,是一处巨大的垃圾堆积场。年轻的,比如我这样的,就提着家里值钱的那些东西,柜子,床和衣服被子跑到了山上,山洞或许在这个时候,成为了最好的“家”。可最终,我不是第一批到达可以避难的山洞者,因为我最好的玩伴“贵”已经占山为王。以前大家一起玩兵与贼的时候,我们都爱当兵,可他却傻乎乎的喜欢做贼,可事实上,在这次灾难中,充分说明他具备做贼的潜质。“子翼哥,进来吧。”看到我杵在门口,贵已经开口了。毕竟要找一个没有“山大王”的山洞,我必须拖着这沉重的家当,再爬一个多小时。“那不会很挤吧。”其实再挤我都想住在这里,毕竟后面将至的父母,以及我那两个几乎被山洪冲走的妹妹,说什么也跟着走不到那个遥远的山洞。“没事,大家挤挤,等过去了,再下去呗。”贵说这话时,一点也不做作,可我却知道他身后的父母却万般的难堪。

      山洪就在我们住的山洞下面肆意的流淌,冲走了我们的家园,有茅草屋的茅草,也有石砖屋的石砖。我和贵,整天呆呆地坐在山边看着下面不断涉水下去的大人,也许他们在着腐烂的水流中,寻找曾经那些生命中视为最重要的东西,比如金钱,又比如首饰或者某个人给他的欠条。几个小的不懂事的孩子,还在我们身后绕着玩着兵和贼的游戏,也许此刻我和贵心里最清楚不过了,山洪退去,将会是繁重的重建家园,我和他此刻各自心有所想。

      某个深夜,我背上足够我离开这里的费用和衣服,悄悄地看了一眼熟睡的贵,毕竟我那沉重的背叛包袱里,有贵家里的不少钱,以及贵过冬的那件衣服。走在山涧,我想着贵,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小我一年,从小就跟着我一起爬山涉水,一起打架,一起偷人家的果子吃。可每次被抓了,他总是说:“我干的,和别人没关系。”尽管有时他的父母知道我也有份,可既然自己家的孩子不争气,都承认了是他干的,再诬陷别人家的孩子,总归不太好。“子翼哥,我都听你的,跟着你,总不会错。”这是贵一辈子对我的承诺,而我今天却背叛了这个忠诚的朋友,离开了他。因为我不想再活在这种苦得让我无法呼吸的地方,我怕被它活埋了。

       后面的事情我也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在我四十五岁的那年,我第一次踏上回家之路的时候,走过那片曾经熟悉的山林时,见到一个老态的中年农民,他靠在一颗松树坐着,眺望着远方一块狭下的村落,搓了搓自己布满老茧的双手,挑起满是干柴的担子刚要走时,看到了我对他的注意。“朋友,你好,下面的那个村庄是夏家村吗?”我一开口,他仔细的看着我,激动地说:“子翼哥,子翼哥。”也许我真的变了,一身西服,外加一个手包,看上去,与着青山老树,以及下面低矮的村落格格不入,但是我的样貌永远不会在一个心底记着我的人而逝去。“你……你是贵。”说着话时,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毕竟我背叛过他对我的忠诚,以及信任。“子翼哥,真的是你啊,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贵是老了,老得让我无法相信,苦难的岁月真的能让一个比我小的人苍老得比我快许多吗?“贵,是我。”他不管我穿的是什么衣服,搂着我的脖子,让我坐在那颗松树下面,看着下面的村落,向我讲述村子这几十年的变迁,看得出,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我曾经舍弃的地方。

       临走的那天,我塞给贵一张存折和一张名片。“想出来时,拿着这钱,打我名片上的手机号码,我给你安顿。”贵笑了笑,那种笑依然和当初说听子翼哥那么的信任我,似乎我那晚做的事情,在他的人生里根本就没有发生。“子翼哥,我没用,真的,我想一直留在这里,你看,我住在这里,不也挺好。”我淡然一笑,正要转身离开时,贵很快地跑到我的前面说:“子翼哥,我能用这钱帮村子建个小学吗?”我看到了当初他求我带他去山上偷别人果子的那种眼神,一模一样。“行啊,给你了,就是你的。”贵送我到很远,直到我能搭上汽车为止,临走时,还说了句:“子翼哥,有空来看看我们。”在车上,我再看了一眼那山,那村,以及贵那悲弯的身躯,悲凉袭来……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2 06:32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3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这篇修改后的文章,真的不错,让我想起了余华的《活着》。

[ 本帖最后由 漫卷云舒 于 2008-11-30 22:1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看过《活着》

说真的,没看过,不过我写文字,不是就会写男女关系,我也会写社会伦理关系。

我只是第一次尝试,如何突破自己的局限而已。
发表于 2008-11-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枫 于 2008-11-30 22:14 发表
说真的,没看过,不过我写文字,不是就会写男女关系,我也会写社会伦理关系。

我只是第一次尝试,如何突破自己的局限而已。

也许认真了,什么都会突破,包括文字和生活。
我想只要认真,你真的是个不错的写手,也确实比我强的太多。希望能够坚持,有所成就。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0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是有的,而且很多。

人掉落到这个世界,
         本来就一无所有,拥有的,
         只是与他人不一的命运。
         有些注定,有些自我改变,
         假如有一天,你一无所有。
         你才会明白掉落的那一刻。

         离开故乡的第一月,心狠的离乡者,咬一咬牙齿,看到了世界原来不是贫困潦倒,而是充满金钱的时候,也就过去了。而我的第一月,却是在饥寒交迫的候车室度过的。外面的世界很美,诱惑更美,可陷阱也就越多。我被一个自称可以给我找到立即能包吃住的工作的骗子,骗光了所有的盘缠,回家没有退路,前进更是心寒。没有人愿意帮助我这样一个看似离死亡并不遥远的人,睡梦中,我又梦到了贵,他给我从树上摘下来一个梨,我吃在嘴边,好甜。“孩子,我看你在这里已经睡了三个晚上了,你不饿吗?”我被一个穿着一身的制服的中年男子拖回了现实的饥饿,虽然从小就怕警察这类人,就因为他们曾经来过我们村子抓走过小三,制服给我留下了威严不可触犯的感觉,可现在他给我和蔼的感觉。虽然我不认得什么字,可我知道,他来头不小。“我,我想家。”他坐在我的身边,从他那制服的大袋子里掏出一个馒头递给我说:“先吃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没接,似乎觉得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坏人,怕这馒头是来毒死我的。“你怕我的馒头,吃吧,我是这里的乘务警察,不相信我可以给你看我的证件。”说完,他掏出来给我一看,其实我根本不认识字。“我不认得字。”他笑了笑,又把馒头递给我,这次我想都没想就接过来大口吃了起来。“不够我带你去买。”看样子,他一看我这狼吞虎咽的吃法,就知道是饿了好几天了。他又去办公室拿了杯水递给我说:“喝口水,别噎着。”那晚,我没有再睡在那冷冰冰的板凳上,而是暖暖的被窝,第一次感受到世界的美好。

       醒来时,他坐在我的床边,然后对我笑了笑,“我煮了面,你吃了之后就去我朋友的那家公司干活吧。”说完他又似乎想到了什么,问我:“你有身份证了吗?”我点点头,从自己的裤袋里拿出来给他,“夏子翼,刚刚18岁,不算童工。”我又想起了贵,还好没叫他,原来18岁不到,还不能干活,想干也不行,这是这个后来我才知道名字叫陈岳的救命恩人告诉我的。收留我干活的老板和我一个姓,看上去快到40岁的样子。按他的话说同姓三分亲,他给了我这个小孩子最好的房间,连被子也是他掏钱给我买的,陈叔叔又给我买了些其他生活起居要的东西,临走时,我哭了起来。“好好的,哭什么,小夏,好好工作,别让我看错就行。”他蹲着语重心长地和我说了很长时间,看着他大步往外跨的背影,那时就想,日后我倘若能有所成就,一定要答谢这个曾经让我第二次能活下来的人。可惜,当我去看他时,已经死于肝癌,那时我想起了一句话,好人一般都不怎么命长。当然我也没承认过自己是好人,尽管某些人,甚至我手下一大群人认为我是个好人,但那些只是客套话,因为你好在能养活他们,甚至他们的家人。

        由于是个饭店,我这种没有文化的人,只能做点力气或者帮手的活,也就是下手活,下人干干的活。可那时我做人的理想或许挺低的,只要能吃饱,睡好,以后我也根本没有想过。时间流逝而去,转眼我在这个饭店干了两年多了,我也过了我的20岁生日,只是在生日的那天,我特想家,毕竟那时在家,大人总会给我在生日的时候,做点好吃的。在这里,我用自己积攒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和店里的伙计一起分了吃了,那天,我特想贵,他在该多好,肯定很高兴,要知道,在村里生日能吃到蛋糕,可是一辈子的梦想。就在那天吃完蛋糕,老板坐在我的屋子里,和我谈了我一辈子最重要的话题,那就是如何创业?起初我还不当回事,当我如今管理着一个上千人企业的时候,我再回味他的话时,感觉他就是你的点金人,你是金子,可是你被淤泥覆盖,他就是这个剥去淤泥,让你金子发光的人。

        三年后,我离开了这个不但养活我,还教我做人道理的饭店时,老板临走还是给了我一笔钱,我没收。“收下吧,小夏,你去创业的路上不可能一次成功,只要记得人活着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那就永远不会失败。”他说那句话时,我感到他就像个仁慈的父亲,鼓励着自己的孩子,前往幸福的大道,虽然离别不是滋味,但是没有离别,哪来更好的重逢呢。当我27岁那年已经成为一个法人代表时,再次跨进这家饭店时,夏老板真的是老了,他居然不认得我了,还把我当是普通客人一样招待时,我泪流满面地说:“夏老板,我是小夏,我来看您了。”他已经耳背了,连续问了我三次我是谁时,才如同一个在家等待儿子的父亲一般的抱住我说:“小夏,你成功了啊?”那种力量,很大,箍得我很紧,似乎怕我像空气一样消失在他的眼前,因为这是他四年前,埋下的希望之种,它开花了,也结果了。

         夏老板去世的时候,我已经48岁,“要好好的给他老人家安排葬礼,钱我来出。”这是我最后在他离开我时,唯一能让他接受我钱的办法,因为一直以来,我怎么给他钱,他都拒绝,他说我给你钱,不然让你把钱变多了再还给我,如果是,那我不是成了银行。“其实我知道,你就是我的老师,教我做人的老师。”这是我对他的评价,也是他最想要的评价。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与我的距离。

文化,给人一种包装。
       没有文化,就没有包装。
       金钱可以包装你,
       却不能让你拥有文化。

       有个坐台女子和我说,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文化或者说有一丁点文化的人,能在商海沉浮不算希奇,甚至觉得没有文化,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办到,什么都可以得到。可是在这茫茫人海中,我用自己的颠倒理念遇见了一个同样也是颠倒理念的女子。就是她,一个在夜总会坐台的大学本科女孩柳怡。

       “你一定有故事,不然为什么你这么高的学历,会选择做这一行。”这是我第一次问她的问题,以往我从来不问那些小姐问题,因为她们答非所问,有些骗你,有些哄你,有些根本不想回答你。“因为这个来钱快,本科文凭,其实是一张废纸。”她回答我时,眼睛一眨不眨,看得出,她发自内心的想法。后来我才知道,她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女孩,她也爱过,也被伤过,就因为伤得深了,就堕落了。大学毕业那会,她被深圳的才华横溢的男孩艮吸引,可等她到了深圳,和他发生了关系,一起同居了,才看清那个她心目中曾经为他披上婚纱的男孩,只是一个寻欢作乐的男人而已。“你知道吗?那天我推开我们一起躺了两年的卧室门后,你猜我看到了什么?”问我这话时,柳怡很激动,似乎核爆就在那一刻把她毁灭一般。但是的确,她看到的是触目惊心的另外一个女孩子背对着在穿着衣服,以及神色慌乱的艮。女孩子穿完衣服,整理了一下,走到柳怡面前,不屑地看了她一眼说:“给你排排,你应该是前十后面了。”柳怡走了,带着对这座城市无比的痛恨而走,但是她却来到了杭州,这个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之称的地方。“你就这样做了小姐?”柳怡似乎觉得我不相信她说的话,问了我一句:“你不就和我图睡个觉吗?废话这么多干什么?”这一句倒是把我的目的一棒闷出。“我挺想听你的故事,这样吧,我可以花钱听。”柳怡切地一声说:“你很古怪啊。”

      是不是有故事的女人就一定能更加吸引男人对她的迷恋,比如苏小小,李师师。只要有了故事,那么这个女人就变得更加勾魂夺魄了。我想我是爱上了这个风尘女子,尽管有时爱情很模棱两可,也许你觉得爱情很简单,只要你爱对方,那就足够了,或者两个人都互相爱着对方就足够了,但是往往,这只是让两个人在一起的先决条件而已,今后的路还长着呢。“你说你爱我,你是不是疯子啊?夏总,你好好的姑娘不去找,把自己的纯洁浪费在我这个肮脏的女人身上,你觉得好玩吗?你觉得值得吗?”柳怡那天说这话时,被领班罚了钱,原因是侮辱客人。“可我说的是真的,我觉得我值得。”说这话时,柳怡有点消沉起来,无力地坐在沙发上。口中低语着,我听不到,想去听,却又不敢去听。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说的是,我该相信他吗?我不该相信他吗?反反复复就在嘀咕着这几句话。抬起头时,她已经泪流满面。

      和坐台女人结婚,你不但要顶住朋友的流言蜚语,也要顶住家庭的告诫,更要顶住来自自己内心的自卑。还好,我只要顶住朋友就行了,毕竟我父母不在身边,他们不愿意离开夏家村。至于我自己,我总觉得,我不是也没文化吗?人家没嫌弃我,挺好的。可我没想过,如果柳怡不做小姐了,那她是个大学生,大学生永远无法和小学生一起生活的,这在我日后的生活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起初我们只是为了一些生活琐事争吵几句,但最后,柳怡会选择退缩,她怕我说她不就是个小姐,毕竟这话,我在争吵最激烈的那一次,开了口。而她也在那天,开口说我是没有文化的农民。只记得那天家里的电视机,玻璃杯,等等易碎品都成了垃圾。我住到了公司,整整一个月没有去理她,她也独自在家,没有出过门。其实这一个月,我终于开始想明白了,其实文化永远是困扰我们生活的主要原因,她是个喜欢欣赏这个,拜读那个的女人,而我是个赚这个,赚那个的人。一个好像古代一尘不染的诗人,一个好像古代满身铜臭的商人,这也是我和她最本质区别,也是无法永远合并的两条线。

       三个月后,我们走进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离婚证,我只是最后拥抱了一下她,对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她就是那天告诉我,那天在包厢里低语的话。“子翼,我喜欢你什么知道吗?”我摇摇头,倘若是别人,肯定会在这个时候说你不就喜欢我的钱吗?可她和我在一起,还真没用我什么钱,尽管钱都在她的手上。“我喜欢你的勇敢,你的执着,可我忘记了你的文化。”她长叹一口气说:“现在去读点书吧,以后或许你会知道它的价值,有句话,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就是她告诉我的,至今我都在读书,因为人们说,学海无涯。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1 00:09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1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架天平。一边是才华一边是道德。
会不会失衡的厉害?
第一次认真的看这么多字,
但是感觉却是严重的惊讶!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明一点,我有点快发疯了。
一般疯子写点东西很另类。
发表于 2008-12-1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写的有点意思了 。
还真能写,一晚上写那么多的~
发表于 2008-12-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三更不睡觉发这样呓语式的文字,估计的确离疯不远。
发表于 2008-12-1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应该写男主角的发家史了吧?

我算了下,他从村子里出来那年,只有1981年。历史够久远的。这个难度很大的。我都记不到那年代发生啥事了。
发表于 2008-12-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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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2-1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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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说。你忙去吧。大家知道你空了,就会回来。

我也有些累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外,如桃源一般。

夕阳,掉入湖中,
    涟漪带走了思念。
    那年,后山全是花,
    却怎么也映不红我。
    活在远离都市的云南,
    唯一的知足,
    便是那暮色带给我宁静。
    忘记了自己只是一幅画中,
    那最淡然的一片叶子。

    早在自己40岁那年,我已经在云南一处偏僻乡村买下了一间平房,价格开给我就是十万,想都没想就买了。就因为它依山傍水,符合我40岁那年的人生观,我总觉得自己其实只是人生风景画中的一片叶子,或许只是画中不经意随手一笔的尘埃,再灯火辉煌,再飞黄腾达,你一定会生老病死,因为古代没有一个自称万岁的帝王能活到万年之后。所以到最后能休养生息,能好好的休养生息其实也挺重要。

    房子并不象北京四合院那么的阔气,也不象城市街边公厕那么狭小。那只是我理想中的一种房子,宽敞却不深庸,挺拔却不伟岸。整齐的黑色瓦片,上边那些青苔见证了这房子历经的沧桑,也许这房子住过不少人,里面充满里欢乐和悲痛,毕竟人总是悲欢离合,没有这些,就不算人生。木制的窗户虽然对窃贼起不了任何的作用,可我想一个年迈的老者,应该不会对他产生多大的吸引力。而角落被雨水腐蚀过的双开木门,我轻轻一推,居然感觉这里似曾相识,强烈的冲动让我在门槛上坐了许久。“您还满意这里吧。”主人见我似乎挺感兴趣,也等了好长时间才问我。“满意,签吧。”办完了交接手续,主人似乎还想给我介绍里面,我微笑着说:“让我自己去发现吧,谢谢。”我送他到了很远才回到这里,外面的院落篱笆让我想起了很多电视剧《篱笆女人和狗》,也许我没来到这里之前,曾经也发生过这样在我们这里太稀松平常的事,而他们却欲罢不能。仔细想想,世俗的压力往往来自偏见,唯一能改变的,只有坚强,坚强成了人生不可缺少的一种性格,有了它,至少你可以摆脱很多束缚,甚至死亡对你的缠绕。

    前边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湖水青波荡漾,甚至有几条属于绿色食品的鱼游走着。望向远方,却看不到湖的尽头,其实湖如果小了,就感觉是个池了,一眼尽收眼底。可大了,你又能看到它多少呢。居然在夕阳西下的傍晚,我看到了湖中居然有一条小船,这让我想到了打鱼晒网的天下最惬意的美事,追随着船的方向,当渔夫靠岸时,一看就知道已经五十有余,我蹲在岸边,他笑了笑和我打了个招呼。“师傅,你在打鱼吗?”他大笑说:“不是,我在喂鱼。”不解地我继续问:“为什么要喂呢?”渔夫又回答:“你在这里如果住上三年,你也会造船喂鱼。”他的话让我在64岁来到这里时,真的做了,只是我只过了三个月,因为我迷恋上了这里每一寸的土地,想把它变得更加完美。“你要钓鱼,得先喂鱼。”渔夫的话让我懂得了一个世界上最简单的道理,想要得到,就得先学会付出。

    后山零落着不少坟地,东一坟,西一墓的,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生前是何许人,但是既然我住在他们脚下,理应先打个招呼,怎么说也是死者为大,我对他们都一一行礼而过。原本山上只有通往几处坟地的黄泥小道,正逢下雨,雨过之后显得泥泞而湿滑,本来打算就此下山,却看到山上有更美的风景,却没有通往这个风景的道路。次日放晴,我花了整整一天,开辟了一条能通往山顶的道路,一路硬石。当我拿着铁镐站在山顶,异常的心情愉悦,在这个角度,我的房子确实显得有些渺小,而我也能再次看清楚我门口这个湖到底有多大,因为它的延伸超越了我的视线,很远很远,让我感觉到,它能流到那些我想传达自己讯息的人身边一般。那时我甚至有个冲动,在上面建造一个茅舍,可最后被村民阻止了,毕竟他们觉得让我一个人住在荒山之中,受到野生动物的骚扰,怕是有生命危险,因为我现在是这里的一份子了,他们得照顾我。等我后来再次来到这里时,石路依旧,只是漫山的映山红开得我睁不开眼睛。

     临走的时候,我整理了房间里所有的家具,确保我离开时是干净的,我把房子的钥匙交给了年迈的村长,交代如果有人来到这里,走投无路,你就为他打开房门,让他住在这里,等有一天,如果他可以离开时,别忘记让他打扫干净再走,因为还有别人,不仅仅是我。我还在门口种了颗树,给了村长500块,就一个要求,请他把树养大。那年我回来,村长已经过世,他的孩子把钥匙递给我说:“来了三个人,都住了大概一个多月后走的,房间都打扫干净才走的。”我愉悦的点点头,看着那棵被村长已经养大的树,茂密的叶子,让房子门口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树阴,这就是当初我种树的目的。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2 00:34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2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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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这样一个朋友。

他坏吗,很坏。
    可我为他伤心。
    他好吗,很好。
    可我为他悲哀。
    但事实,
    他只是我生命中,
    某个巧合。
    要到最后才完美。

    “现在我不知道应该为自己笑,还是应该为你哭。”最好朋友兼副总谢青云因为挪用公款罪被拘留了,其实跨进这个门槛前,我还真没相信是他干的,毕竟他是跟着我到现在的最好合作伙伴,甚至他的一生都是我帮他打造出来的,当初我是多么渴望有个人能帮我打造完美的一生,可惜没有。现在他毁了,我很难接受。“夏总,我知道错了,求你放过我吧。”看着云眼睛流露的悔恨眼神,我的心灵在颤抖,为什么他要去赌博,为什么要去挪用那不属于他的钱。“你永远不要来见我了,哪里来,滚回哪里去。”说这话时,我的心已经裂开了。

    认识云其实就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我不相信创业容易守业难这句话,因为对于创业,我失败过几次,到最后不得不动用夏老板当初给我的那笔资金,心底暗暗发誓,不可以再失败了。就在那个时候,云出现了,他和我相识在一家大排挡饭店,我独自一人看着商报正在寻找商机,而云就在旁边窥视着我。“你失败过几了?”云似乎知道像我这样一个看着商报的人,只有失败。“3次。”我的直言不讳让云对我有了看法,他塞给我一张手抄的纸张,“这什么?”人在社会,不得不防,夏老板在我离开他是告诫我的话。“比商报更有价值的东西,可以让你成功的东西,只是我没本钱。”云的直言不讳也让我对他有了看法,我仔细看完纸条上密密麻麻的字,对云说:“如果你骗我,我就整死你。”他笑了,递给我一支烟,我记得是支红双喜。可如今云临走时,我也递给他一支红双喜。“以前我说过,你骗我,我就整死了,可我还是原谅你了,毕竟我现在,有你的功劳,这里是十万,你带走,我不想欠你,也不想看到你家庭破裂。“当我说完这番话时,云惊异地看着我,“其实我也知道,你被人骗了,你想用公司的钱去赚笔钱,然后再还回来,你是被自己的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这事是我刚知道的,听一朋友说的,说云的钱是被人骗走的,那人跑了,有人说在陕西,有人说在山西,我也不知道在哪。云听完我的话,悔恨交加的样子,让我更加不忍,“夏总,谢谢你的原谅。”他抽着我给他的红双喜,眼泪夹杂着鼻涕流到香烟之上。“云,你是我最欣赏的商才,希望你离开我之后,洗心革面,日后我们还是有合作的机会的。”他听完我的话之后,跪倒在我的面前,想给我磕头,我急忙扶起,蹲下拍去他膝盖上的灰尘。“一路走好,但愿你我还有见面之日。”想不到,云那天卑微的离开之后,居然有一天真的西装革履的走进我的办公室,再次和我合作。

    云确实是个经商的天才,当初那晚在大排挡他给我看的是关于做外贸生意的构思。在那个年代,外贸对于很多人是多么的陌生和迷茫,况且我又文化不高,可云给我说了一段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英文之后,我才知道,云是大学读到一半的逃兵,按他的话说:“书读得越多,就越傻。”也许他真的说对了,书有时可以给你知识,但却永远不能给你实践,给你经验。云和我跌跌撞撞的混过第一年,没什么赚,也没什么赔。第二年开始平稳而又进步起来,一年下来,破天荒的我们的小公司请了员工,到了年底,一算,我们赚了三十多万,那时,云和我都笑了,他夸我有魄力,我夸他有才能。有时在呆坐在办公室时,老是想,是不是云真的能让我平步青云,是不是人的命运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夏总,我们现在应该做网络销售。”这是云给我提的第二个金点子,公司在那一年,创造出1200万的销售纪录,青云和我都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已经发财了,我们已经距离当初大排挡已经完全两个档次了。我本想把总经理的位置让给谢青云,毕竟没有他,哪有今天的我,可他执意不要,还说以后大家明算账,该是我的,你就给我,不是我的,给我也不要。“行!”就这样,我成了总经理,他成了副总,现在我甚至在想,如果让他做了总经理,或许这个辛苦创立的公司,是不是已经不复存在了。

    云在村子里有个等着他的普通女孩,听说从小大人就替他们订了婚,可云不喜欢。现在有钱了,更加不要了,看到妖艳的女孩子,就想到结婚了,就非她不娶了。云并不是所谓的帅哥,也不是成熟的男人,而是一个并不起眼的一个男人,走在大街上,谁都不相信,他是个商业奇才,是一个打造拥有一个大厦作为公司的实业的企业家,人家看中的也就这一点了。“我觉得这个女孩子不适合你,听哥一句,她会毁了你的。”虽然商界我不怎么有慧根,可我看人却挺准的,也许是坎坷的经历,让我学会了观察人的能力。“别,别的你都可以和我商量,我娶她你就别关了。”就这样,云在我的执意反对之下结婚了。听一个年老的男人告诉我,妻子太漂亮是祸根,妻子太难看是悲哀。没多久,我的预言真的实现了,那个晚上云突然给我电话,告诉我去砍人。好端端地怎么突然要砍人,我还没问完,他就咆哮着说要杀了那个男人。“完了,悲剧发生了。”在我的心底就这样如同雪白的一白纸,黑色的墨水渐渐扩散。“我要杀了那个男人。”我抱着手持菜刀的云,在雨中疯狂的把他往家里拖。直到天亮,他的“妻子”才出现,低声了一句:“我们离婚吧。”我血红着眼睛第一次冲她吼了一声:“你还是人吗?”。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失意的云在低靡的时候,选择了去赌博,每次我把他从赌场拖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别人赢走他钱后的丑恶嘴脸。“你别管我,当初不是说好,只有一起做生意才能有商量,私生活一概不打搅的吗?”云说这话时,我心灰意冷,离开了他。副总的办公室永远只有一把空椅子,甚至我有些时候觉得我是不是该另择能臣了。这时突然发生了一件令我高兴的事,云村子里的女孩来了,云答应和她结婚,开始新生活了。所有的婚礼该操办的事宜我都一个人帮他们办了,最后云又让我失望了,他发现自己还是记得那个狐狸精,那个曾经给他绿帽子的女人。婚姻这种状况下,变得死气沉沉。云再次前往他熟悉的赌场,开始消耗他的生命和曾经的激情。至于后面的事情,应该说,他收不了手了,以至铸成大错。

    再次合作是五年后的事情了,岁月真的能让人变得理性而又成熟,见到我时,他开心地抱住我说:“夏总,我的公司总经理的位置还为你空着。”也许他觉得,这个世界上能坐那把椅子的人,只有我了。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2 05:3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有二奶(上)

二奶,等同妓女。
    却有区别,而且很大。
    妓女是批发,二奶是零售。
    可我知道,隔壁的二奶。
    她有纯洁的灵魂。

    买下开盘就要一万三千块一平方的“经典盛世”还是青云给我的消息,也许他觉得我住在六十平方的房子里根本不能体现一个总经理的价值,可那时我挺开心的,至少和当初夏老板那个宿舍比起来,可是天上人间了。“一百四十五平方,你买下了?”起初告诉云的时候,他还不信,直到我邀请他去看房子时,才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说:“其实你也虚荣。”我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说:“谁不爱大房子,你不也买了一百八十平方的房子吗?”隔壁正好开门,出来一小美女,皮肤白皙得很,脸蛋上的五官我真的怀疑上帝真的对造物是不公平的,为什么她的位置就放得这么好。”邻居,你好你好。“青云见美女就这样。“你也好。”她腼腆地一笑,转身要进自家时,青云立即说:“他才是你邻居,我不住这里。”美女看了我一眼,礼貌地又说了句:“你好。”我礼貌地回答她说:“你好,请问怎么称呼?”,“谭凝。”我递给她一张我的名片说:“我叫夏子翼,以后多多关照。”她看了看我的名片,微笑着退进家里关上了门。

    一进满是油漆味的家,青云忙着给我打开窗户,一边说:“我说你隔壁的不是二奶,就是董事长的女儿,你信不信?”经他这么一说,我确实感觉她来历一定不简单,毕竟住在这么奢华的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也许有些人一辈子都不能。“那你什么意思?”我想知道青云到底想说什么。“如果是二奶你就远离她,你今非昔比了,你是一个有一千多员工并拥有自己大厦的老总了,这个我不多说。如果是千金,那就多多努力,把邻居关系变成夫妻关系。”我歪着脑袋看了青云很久,“我现在发现你不但生意做得好,连人也做得大大的好了嘛。”青云刚要开口反驳我,手机响了,听他一阵胡扯,然后对我说:“有笔生意,我想去谈谈,你去不去?”我看着凌乱的家,摇了摇头说:“有好处别忘记我,我不去了。”青云走了之后,我开始整理自己的家,该擦的就擦,该扫走的就扫走,就在我洗手准备歇工的时候,居然自来水笼头坏了,没有老虎钳,就修不好。我想到了隔壁的美女,就去按了按门铃,她开门问我什么事。“谭小姐,麻烦你能不能借我个老虎钳,我的水龙头坏了。”她匆忙跑进去,我只听到里面传来一句:“是谁啊,凝凝。”听得出,声音有点苍老,不会是她老爸吧。“没什么,隔壁借个老虎钳。”苍老的声音又说:“没事,别和人家来往。”她递给我老虎钳后说:“送给你吧,不用还了。”接着就立即关上了铁门。

    晚上青云又来我家,一进来就问:“隔壁美女关系怎么样了?”我摇头说:“看样子很复杂,刚才我去借个老虎钳,里面有个好像年纪很老的人和她住在一起,又不怎么友善。”青云像是一个资深的教授一样的站起来和我说:“我断定她是二奶。”然后又坐到我旁边说:“感觉不是滋味吧。”我点点头,也许是受到了世俗的影响,觉得二奶就是一个破坏人家家庭的女人,为之唾弃。晚上我睡觉时,居然反复的翻看着她借给我的老虎钳,末了,叹了口气说:“多好的一个女孩啊。”那晚我居然失眠了,不再最艰难的时候失眠,却在这时失眠,让我有点茫然的感觉。大清早的我去上班,在电梯里又遇见了她,我们礼貌的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我正要发动车子时,她坐进我隔壁一辆价值上百万的雷克萨斯,我看到了昨天那个发出苍老声音的男人,这个人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可以做她父亲的人。那个男人看了我一眼,似乎充满了诸多的不屑,而我看到他时,却感觉到非常熟悉。车子快开到公司时,我记了起来,他是有名的商人“沈千万”,事实证明他不是谭凝的父亲,而是一个包养她的老板。

    晚上我独自在家上网,看着电影,门铃响起,我以为又是青云,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他:“不是给你钥匙了吗?又丢哪了?”可等我一开门时,发现站着的却是谭凝,“对不起,我以为是我那个朋友。”我急忙向她道歉,又问:“有事吗?”她有些难以启齿的样子,“说吧,大家邻里关系的,别见外。”,“夏总,能不能帮我搞下热水器,好像坏了。”怪不得这么难说,原来要洗澡没办法洗了。“行,我给你看看。”进去了我才知道,她家的设备,全是最贵的,诺大的衣橱也象征了她是二奶,至于那个快要死的男人今天居然不在。“好像不行,要不我叫我朋友帮忙?”我折腾了半天,还是无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那算了,麻烦你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居然说了句:“你上我家洗吧。”我真的是傻了还是笨了,这么一说,人家不把你当色狼已经很客气了。“这样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吧。”想不到她不但没拒绝,反而愿意。“不会不会。”后来我才知道,她每天都洗澡,不洗澡她睡不着,按她的话说:“没有洗去身子的肮脏,我怎么能安然入睡。”听着浴室流水的声音,搞得我心血澎湃,但是我知道自己至少要活得像个人,不要以为人家是二奶,你就可以胡来。“谢谢你的浴室,也谢谢你,我走啦。”穿着一身睡衣的她,就在那个晚上,用身子的香气把我的灵魂轻易的勾走了。沉闷的关门声打断了我对她的想入非非。

    那晚我又失眠了,连续两个夜晚的失眠,让我不得不呆坐在浴室的浴缸里开始遐想,到底我是怎么了,难道我真的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二奶吗?她只是一个人尽可夫的二奶,不值得我去爱。两种鲜明的思想立场困扰着我,让我在那个夜晚,灵魂不得安宁,肉体更加烦躁不安。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2 04:37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2 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有二奶(下)

想不到事情又发生了,早晨我再次在电梯里遇见了她,只是这次她是自己开着雷克萨斯出去,而我却在去公司的路和跟随她的交叉口,选择了跟随她而去。“青云,你到公司了吧,我今天有点事,你照看一下,总经理的印章在我的保险箱里,密码你知道的吧。”青云在电话那头笑着说:“终于可以做回山大王了。”我笑了笑,就挂了。高速的行驶让我们两人离开了喧闹的都市,进入了宁静的乡村,七拐八绕的终于她把车子停在一个角落,我也熄火看她的动静,她居然在车子里换衣服,那种衣服一看上去就知道是我们下面那种搬运,或者其他工厂的装配工才有的工作服。迷一般的雾开始在我心里形成,我想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接着她就下车步行往更里面的村子走了进去,发现她连鞋子都换了。我尾随其后,保持了很大的距离,生怕她发现我,走了大约十五分钟,她在一家低矮的农房前面停住,然后再次打量了自己的全身,发现自己耳朵上还有耳环,急忙摘下。然后就拿出钥匙开门走了进去,这是她家,如果不是她的家为什么她会有钥匙呢?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的失眠导致我今天精神的恍惚,居然我在她家门口附近坐在石凳上睡着了,而且还是她拍醒我的。“你跟踪我?”她的问题让我无法回答,“你既然想知道一切,那来我车子,我告诉你。”我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般跟着她走进车子,“有烟吗?”我摸出一包中华,她抽了一支点起就抽,“很奇怪吧,为什么我穿这样一身的衣服,来这样的地方?”我点点头,“我妈妈病了,需要很多钱治病,我现在穿的一身衣服,就是我当初的工作服,你是做老总的,你也知道员工的工资吧。”我笑着说:“多则1500,少则800。”她弹掉烟灰,然后居然激动地说我:“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跟一个老男人,可他不给我完全治疗母亲疾病的钱,总是让我维系她的生命而已,这样就能留住我了。如果我妈知道我为了钱出卖了自己,肯定会气死,所以我穿这样的衣服回去,我知道你现在很看不起我对吧。”我也点起一根烟抽了起来说:“离开他,我救你妈妈。”不知道是什么勇气,让我决定了这个自己没有经过大脑的决定。“你别玩我了,你知道吗?我妈的病要完全治疗好,起码要一百多万,听说是移植什么的。”我下车去自己车里提来公文包,拿出支票本,立即在支票上写了一百万的数字,递给她说:“不够再来问我拿,不许跟他了,他都能做你爸爸了。”离开时,我看到谭凝那真的凝结起来的眼神,说不出她是谢我,还是在想更远的以后为我付出的代价。

    到了公司我就找青云,我说你会不会笑我给了一个二奶一百万的支票,我以为他会理解我。“你疯了啊,那是钱啊,你用血汗赚来的钱,扔在她身上值得吗?你觉得值得吗?你不是以冷静著称吗?”青云问了我这一连串的问题,我回答他一句话:“我爱上她了。”青云双手捶着桌子大骂:“FUCK!FUCK!”然后喝了一口水继续想来改变我的想法:“她是个婊子,有句话你知道吗?婊子无情。”我突然站起来拽住他的衬衫领子说:“不许你侮辱她。”然后一把把他推到沙发上。“你无可救药了,我管不了你,我也不想管。”青云一边整理自己的领子,一边懊恼地离开我的办公室。青云晚上下班时,没有理我,我想叫他,他却开着跑车扬长而去,留下我一个人似乎给我反省自己错误的机会。

    无力地打开自己的家门刚要跨进去时,那个令我心中作恶的沈千万站在我的面前说:“夏总是吧,幸会幸会。”他的眼神似乎还是那么的轻蔑,在他眼中,我们只是一些跳梁小丑的角色。“我还没吃饭,抱歉。”说完我想关上门不再理这样一个根本没有人性的奸商。“别以为你给了凝凝一百万,世界就是你说了算的。”他拽住我的门,继续想和我胡搅蛮缠。“那我现在打电话给你妻子,让她来决定如何?”谁都知道沈千万的成功,靠得是他的妻子,就这么一句话,沈千万那晚真的离开了谭凝,连房子车子都过户给她,生怕老婆找到证据。后来谭凝告诉我,沈千万还给了她五十万的封口费,如果说出去,就让她死。刚刚要把筷子伸进泡好的方便面中时,门铃又响了,我以为还是那个讨厌的沈千万,大吼说:“你是不是真的要我打你妻子的电话?”却听到一句优柔的声音:“还没吃晚饭吧,我给你做了饭,你吃吗?”我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可口的饭菜,大夸谭凝以后肯定是贤妻良母。“对不起,我不会说话。”看着谭凝低头不语,我真痛恨自己的嘴巴,什么不好说,非说这个。热水器依然坏着,谭凝又上了我家洗澡,只是这次,她没有穿上睡衣直接回去,而是裹了浴巾坐到正在看NBA的我旁边。“夏总,我知道你帮我的目的,我也不能让你白帮,我唯一的只有……”谭凝伸手去解自己的浴巾,我用手架住她的动作说:“我不是那种人,你想错了。”谭凝还要继续,我走进书房,递给她一本书,叫《德伯家的苔丝》,“你好好去看看,也许你会明白我的。”说完我关上房门,再次在心底无数次的骂自己,真的一点也活得不现实。

     谭凝的母亲因为有了钱,得到了移植,并且迅速康复起来,而谭凝家突然有一天来了看房子的人,我跑过去问怎么回事?“你不知道吗?这里的主人把房子委托我们卖了。”我心情低落地走回自己的房子。某一天我看到大街上一个男人开车谭凝车牌号码的雷克萨斯,一问才知道,车子也已经易主。“难道我被这个外表楚楚可怜的女人又骗了?”那段时间,我疯狂地在这个城市寻找着又爱又恨的谭凝,这个让我再次陷入疯狂的女人。直到有一天,快递给我拿来一个包裹,我拆开看完那封信,居然欣喜若狂。信是谭凝寄给我的,她说她把一百万外加后来给的五十万全部打到我的账户了,还有就是她结婚了,而且老公很爱她,她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幸福。信后面是一张她和她老公的合影以及我送她的那本《德伯家的苔丝》。我想她应该明白了什么叫灵魂的纯洁!

[ 本帖最后由 落枫 于 2008-12-2 04:5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2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感觉缺乏连贯性。读者,比如我看得有点莫名其妙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夏日,那小凉亭。

地球是圆的,但是有坑洼。
    站在地球之上,
    你只是坑洼里的一粒沙。
    风吹过,你就什么也不是了。

    七月份的日子,对南方人来说,好比是灾难。火热的阳光几乎已经开始灼烧起那丝薄般的衣服,即使烧尽,还可以烧掉你的皮肤。有句老话:“好汉不赚六月钱。”说明大热天的,这钱很多人宁可不赚,至少有些人就躲在家里,开始在空调下过起了足不出户的日子。而我那会撒手不管公司,交托给他人之后,选择了去湖边凉亭下,吃着冰棍,看几个穿着汗衫背心的老头下象棋。尽管象棋自己觉得还行,但我从来没有开过一声口和他们说关于象棋里面的那些玄机,只是喜欢听他们说一些关于家里发生的,或者隔壁发生的那些事情,尽管是生活小事,可听起来,细细咀嚼起来,还真能有一点那么的味道。

     张老年纪最大,棋下得也最好,每天听他说的支言片语得知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均已经成家,而自己也有个比他小点的老伴,但是按他那天对人说的话,总觉得他老伴应该是个典型的中国妇女,为什么,他自己那次是这么说的:张老那天去洗衣服,光洗自己的衣服了,洗完就晾,想不到老伴就在后面大骂张老是个没良心的东西。张老不解地回头一看,“你光洗自己的,我的为什么不洗?”这话问得刚才洗衣服前确认已经没有衣服时,完全是两码事了。“我说你这衣服怎么来的?”老伴说得轻巧,刚换下的。接着在雷声大,雨点小的谩骂中,张老无奈而又委屈地把衣服洗了,毕竟张老是个老实人,老实人就得被欺负。晚上张老的大儿子来了,老爸把今天的委屈和儿子说了说,儿子立即站起来,犹如入党宣言一般,要给老爸买个洗衣机。四兄妹凑了点钱,给老爸买了,也教了怎么使用,可真到洗衣服的时候,张老全忘记了,老伴又跑过来奚落他说:“省省吧,还是手洗洗吧,你琢磨洗衣机,还不如快点洗衣服得了。”张老哑然地看着老伴,所有的愤怒只能在这小凉亭里教育所有的年轻人,千万别娶老婆,不好的。汗,金婚都过了,居然这个时候发表了妻子感言。

    许老平时很少来,是因为家里和孩子住在一起,孩子老是指望他能为他们做些什么,而不是小辈给长辈做些什么,有时许老挺压抑的,身体不好时,坐着这里甚至想把自己的那些微不足道的财产为中国慈善事业做贡献。许老已经走了老伴,小儿子一家就是走后搬来的,他进门第一句话:“爸,我来照顾你生活起居了。”结果那只是许老当初美好的愿望而已,刚开始还行,总是给这个孤独的老人做饭,甚至聊些什么家常,许老走了妻子,也就不那么孤单和难过了,天天挺乐和的。可他忘记了他小儿子只是个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料,日子长了,饭没人做不说,连衣服也扔着没人洗,许老的娱乐时间本来就少,现在都很难出来一趟了,甚至有时他衣服洗到一半会想小儿子是不是为了这房子而来哦。后来他终于从每个人的眼色里看出了点什么味道来,看样子,没有儿子会喜欢和自己在一起的,怪不得中央电视台老是在放广而告之一些什么多回家陪陪老人,原来现在的孩子都不孝顺了。许老在那天说了:“别指望孩子了,养儿防不了老。”

    孙老的家据大家的言论,应该是最幸福美满的,因为他相应了党的政策,只生了一个儿子。可最近大家见到孙老,多半都不愿意说太多的话,其实孙老自己也清楚他们为什么,就因为自己儿子和老婆闹了离婚。其实孙老一直认为大家一时火气上来,冲动了几句,赌气才离婚的。可今天别人冲口一句,却彻底让他的幻想破灭了,也许他可能还是个不知情人。“孙老,秀英已经和别人结婚了。”还好没脑充血,不然准死。当初孙老是这么告诉大家的,说是自己儿子在大学教书,班里有个学生老是和他谈论一些教科之类的问题,有时秀英去学校,看到了,觉得他们关系不是师生那么简单,而儿子又老是说关系清白。可是最后却是贼喊捉贼的一个游戏而已,自己儿子真的和学生没关系,他老婆真的和别人有了关系,大家当初都含沙射影的争执,孙老也不好说,只能让他们安静安静,老是吵也没什么用。可真到了散的时候,孙老其实也傻了,老是劝自己儿子,儿子脾气又倔,就这样,秀英走了。孙老那会没说什么,只是淡然地说了一句:“年代不同了,离婚不是什么丑事。”我笑了笑,老人心态真好。

    每次听他们聊天,我总是仔细的听着,他们觉得自己在说点稀松平常的小事,或者说一些生活琐事,可我现在看来,有时你混在里面听,真的是在读一本社会大学书,他们还真的能教你不少做人的道理。“小伙子,你为什么不说话,老是听我们说啊?”我微笑,第一次说话:“你见过主动站起来和老师说话的学生吗?”大家笑了起来,也许他们认为,我的话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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