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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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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一些人事,在过去的光阴里.
          也许曾携手相依,也许只是擦肩而过,甚或未曾谋面;有的曾让我欢喜,有的曾令我忧愁,有的使我永生感激,有的叫我心怀愧疚.
          他们都已随时间离去,如今尘埃落定,只留我一人,在许多不经意的时刻里,忽然又回忆起那些历历的往事,象检点生命中收藏的珠玉,每一粒都那么宝贵,值得我珍惜!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梦迪

梦迪是我认识的小女孩儿中最可爱的一个,她的可爱不在容貌而在性情。她不是那种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人们常说的那种天生美人坯子,眼睛不大,鼻子也不高,相貌并不出众,但她有着别的女孩儿不及的乖巧和体贴。
  她腼腆地笑,羞答答的,但并不扭捏,让人心里立刻就涌满爱怜。说话不多,轻声细气的,不骄傲任性,也不怯弱胆小,似乎很知书达理,一副娴静从容的模样。
  有一次同事们一起出去玩,她也被带了来,我抱着她坐在汽车前排,她竟懂得调整好她的小身体,让我和她都觉得舒服的位置,还晓得歪开她的小脑袋,给我的视线留出空间。她就安静地坐在我怀里,把头靠在我的左边肩膀上,不时轻轻抬起头来看我一下,对我会心地一笑,象是要告诉我她此刻是多么幸福安逸。我忍不住去亲吻她光滑的额头,抱着她,不肯放手。
  她的父亲是我的同事,我们同在一个大办公室里,他正好坐我旁边的办公桌。有一天他跟我说:“哎呀,今天我感动了一早上。我们女儿一早爬到我们床上来,跟我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爸爸死了,她就哭啊哭,哭得睡不着了。我听了眼泪都快落下来。按照老底子的迷信说法儿,儿女做梦梦到自己父母去世,就是儿女把自己的寿命借给了梦里去世的父母啊。要真是这样,我正当要心痛死了,我怎么好要她的寿命,我是宁可把我自己的寿命分给她的啊。我看她小眼睛确实肿肿的,是哭过的样子,哎呀,真罪过。我都不晓得该买些啥个好吃的给她补补,哪怕补补她为我流出的那些眼泪儿也是好的。”
  他哎呀哎呀的一番感叹,害得我也红了眼眶。谁有这么个女儿不宝贝万分呢。
  好多年没见着梦迪了,想来她应该有十几岁了,该是个亭亭的小姑娘了。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才4岁.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妹妹

其实她是我们小区里的一个小女孩儿,比苏苏小两个月,第一次见她也就刚满月的样子,我脱口而出:“哎哟,这个胖妹妹!”于是,满园子的人都叫她胖妹妹了。都说奶娃娃白白胖胖,可她不白,但实在是胖,胖得眼睛眯成了两条线。
  每天吃过晚饭,保姆们总会抱着各家的小孩儿下楼到运河边的花园里散步,大人们也跟了下来,要么是孩子的父母,要么是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差不多大小的孩子会自然地聚到一起,花园成了个亲子乐园。
  胖妹妹长得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可大家都喜欢她,每个人都乐意抱抱她,但不一定能得手,要看她高兴不高兴,她要是高兴,算赏你个面子,小身子主动靠过来让你抱,但抱的人多半支持不了多久就连喊吃不消,赶紧把她交还给她的阿姨。她要是不高兴,就哭丧着脸推你,好象你是魔鬼丑八怪。
  不管抱没抱成,大家都围着她胖妹妹长胖妹妹短地叫,这也是因为她壮实得可爱,更因为她活泼好动,虽然胖,却十分灵活,小脑袋转来转去一刻不停,不肯漏了身旁一丁点热闹事情。小手臂比和她同年的男孩儿还有力,看着别的孩子开始蹒跚学步,她也急不可待地想挣脱大人的手臂,两只小腿有力地蹬踢着。于是大家都夸她能干,预言她将来一定是个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她家的阿姨就趁机诉苦,说她太皮,抱得人腰酸手臂痛。
  胖妹妹一直是住在她爷爷家,两年多以后就不大在花园里看到她了,我很惦记她,有一次碰到她奶奶,就打听她的消息,她奶奶说胖妹妹上了托儿班,就住回了父母家。
  后来居然在楼下碰到过一次,她是跟了爸爸妈妈来看爷爷奶奶的,已经5岁,不再象以前那样胖了,可模样并没怎么变,脸还是方圆的,还是结实又机灵的样子。我一眼认出她,可她却不认得我了,莫名地看着我,我正激动地走向她:胖妹妹,好久没看到你了,长那么大了啊!
  小孩儿总要长大的,我们总将老去,慢慢被他们忘记。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喜寺僧

从灵隐往西,通往上天竺的路上,风景秀丽清幽,青山绿水里掩映着好几座古老的寺庙。这些寺庙都有着安静又动人的名字。
      灵隐,归隐魂灵的地方,虽然现在那里热闹得一塌糊涂,可这个名字却始终令人神往。
     上天竺顶上有座韬光寺,一直想去看看,但每每只是从山脚下路过,要么是耽于尘中的游戏玩乐,要么是不得门路而入,却不想唯一一次造访是在一天半夜。那天和几个朋友喝茶到夜里十一点多,大家准备鸟兽散,其中一位北方来的朋友忽然说韬光寺的方丈是他的朋友,想去看看他。我曾有些疑惑,心想那么晚了,方丈能等着这位不速之客么?没想到电话打过去,方丈还没有休息,于是我开车送他过去。
     车进了灵隐山门,路上就没有了路灯,山间漆黑一片,车上三个人都不熟悉路,大家凭着感觉,东拐西折,竟找到了韬光寺的路牌,顺着指示一直往山上开,车灯中可见一条生满苍苔,铺陈着五彩的落叶的石径,两旁古木参天。一直开到路的尽头,接下去是登山的石阶,石阶上的世界已超出了车灯可及的范围。不速之客下了车,剩下两位女流,不便深夜入僧寺打扰,就在石阶前道别。我看着他背了背包登上石阶渐渐走进黑暗,韬光寺就藏在那黑暗的顶点。
     后来曾在白天里去找过那条路,却找不到那条黑暗中美丽古朴的石道了,韬光寺依然遥不可及。
     也许我真是尘缘未了,所以,我连韬光的门路都找不到。

     父亲时常和一些高僧会面,偶尔跟我说起,还拿回一串砗磲佛珠给我,说是很珍贵的法物。我对他们的聚会很是好奇向往,几次央求他带我去,可他总是瞪起眼睛拒绝我:“你去做什么!”好象我提了个莽撞失礼的要求。我便在心里悄悄谋划着,等我的笔墨功夫修得可以了,要好好画张荷花,求父亲带去送给那老僧,当做那佛珠的回礼,或许可以神交。
     
      一年春天踏青,一群人从灵隐寺出来,走路去梅家坞喝茶,路过灵隐寺门外的一个小商店,发现里面有僧寺用品卖,就买了件橙黄色的纱质袈裟,立刻打开穿在身上,一路上任由暖风拂面,衣裾飘飘,自觉有了几分仙风道骨。
       就在法喜寺附近的山道上,遇到了两位僧人,都穿着灰色的夹袍,两人一边讨论着什么,一边沿着溪流边的石板道路散步,我们嘻嘻哈哈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旁若无人。那灰色夹袍里的身影那么从容轻盈,那么闲适安然,那么出尘空灵。
        我停下来,看他们走入田间的小道,渐渐远去。春风吹乱我一头长发,不停地舞动着我身上明亮的黄色的纱袍。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马

忽然想起他来。
晚上看一本散文集,正看到洁尘的一篇,里面提到南京,说南京的塔松,在冬天里披满白雪,一派静穆,我的脑子里便有了那样的一幅图画,可随之而来的,竟是他的影子。
也许是因为南京是他的故乡吧,还有,最后一次接到他的电话,就是他从南京打来的,那个春节,他回故乡探亲,电话里曾诡秘地问,“你知道我在哪吗?”
现在,多年以后,他在哪呢?
我们是同行,但对于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他比我还心不在焉,他真正热爱的是唱歌。他说他的本职是每晚在高级酒吧里唱歌。上外英语专业毕业,英语八级半,见我一脸疑惑,他呵呵一笑:“还有半级是俚语脏话”。英语对他仿佛第二母语,所以他一唱英文歌出名,甚至可以将中文流行歌曲立刻翻成英语唱出来。
有一阵子,我经常被他拉了去他工作的酒吧玩,那些隐身于高星级饭店里的高级酒吧,客人多半是老外,那时候象他那样专唱英文歌的歌手不多,每个都炙手可热。
他总是让我坐在离舞台最远的沙发里,叫上一杯蜂蜜柠檬汁,调皮地笑,说这个对我最好,养颜。我曾抱怨过,为什么老让我坐在那么远的地方,而不是舞台前面。他嘻嘻哈哈一脸坏笑:你没发现我唱歌的时候总是看着离舞台最远的地方么?
他被大家称做黑马,因为他在那个舞台上出人意料异军突起,还因为他是女人们心目中的王子,只是他不曾骑着白马,而永远是一袭黑衣。这个英俊高挺、肤色白皙的青年,每天穿着一袭黑色的长风衣上场,立刻就带来一阵热潮,歌至酣处,激情洋溢,便随手脱了风衣,露出黑衬衫黑长裤来,更显颀长深邃,台下嘘声一片,有女人故作惊厥之状。
他从来不向观众讨要掌声,总是上来就唱,唱完就走,旁若无人高高在上,却更令台下众生颠倒沸腾。老外们颇活泼随意,以上台与他合唱为荣,更有小姐女士,趁机揽腰相拥,窃得片刻陶醉。
而他的眼光越过人海,在黑暗的尽头寻找着,我知道他看不见我,我坐在黑暗之中。我独自坐在黑暗的尽头,一次次听他深情的歌唱——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玉镯

不记得她的名字了,但却记得她,可见一个人的名字是多么的不重要。
我们是在去九寨沟的旅行团里认识的。她从江西来,一个人,我也一个人。
我一个人去旅行是因为没有人有时间陪我,而且我喜欢一个人旅游。她一个人去旅行是因为和丈夫吵了架,赌气跑了出来,要试试一个人旅行的滋味。就这样我认识了她,她认识了我,我们一路上同吃同住,同进同出,形同姐妹。
她总是闷闷不乐,但却是好脾气,什么事都很随意,好象没有自己的欲望,晚饭后去哪里散步,买什么样的零食,看什么电视,全都由我做主,若是我忙着自己的事忘了提议,她甚至会静静地等着,什么也不做。我就笑她:你真乖。她羞怯地回答:我发现我真笨,什么都不知道,要叫我一个人,都不知道该干什么。
你在家里也这样?
家里不这样啊,家里事情多了,下班回来就忙个不停。我从来没有一个人跑那么远,连出差都没有过,更别说一个人跑出来玩了,他肯定不知道我是什么过的,每准担心我被人拐卖了。说完微微地偷笑。
那你还不打个电话回去?
不打,我连手机都没带,就急死他!
吓唬一下也就够了,别太过分啊,你要是现在打个电话回去,他肯定会很高兴的。我把我的手机递到她面前。
她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我起身离开了房间。
等我在外面转了一圈回去,见她若无其事的脸上藏着笑意,我漫不经心地问,打通了吧?
通了,我跟他说我认识了一个很好的朋友,他要我谢谢你呢。
谢啥?谢我没拐卖你?
我们哈哈地笑作一团。自那以后的几天里,她的脸上始终含着笑,一种自得幸福的笑。
最后一天,从九寨沟出来,大家都上了车,她却姗姗来迟。还没坐好,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一只白玉手镯给我看,说在前面的旅游品商场里买的,兴奋地说是这次旅行的纪念品,送给自己的礼物。
我刚才也在那商场里看见过这只镯子,当时它被放在柜台下面,我也是被它的洁白光润吸引,要服务员特地从下面拿给我看,这只玉镯从成色到质地都非常可人,可惜被摔断过,又被人用胶水粘合,断纹十分隐秘,服务员说价格很便宜,只要一百元,原因是尺寸过小,很少有人能戴上它。我忍不住拆穿她的诡计,告诉她这个断裂的镯子其实一文不值。
没想到却被我的同伴喜滋滋地买了来。我认出这只断裂的玉镯,吃惊地怪她买的时候怎么不告诉我。她不好意思地说,我不能老要你陪着我做这做那的啊。你看这玉镯子漂亮吧,才一百块钱呢。
我看她得意的样子,不忍心把真相告诉她,只好说,喜欢就好,千金难买我欢喜!
我还告诉她,白玉的镯子特别容易碎,千万小心,不要磕着碰着了。
这个从来没有独自出过家门的人,这个只知道为丈夫为家庭忙碌的人,我怎么能够告诉她,她第一次独自出门、满心欢喜为自己买的纪念物竟是个废物呢?
希望那只白玉镯一直戴在她的手上,象她的婚姻一样安然无恙!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308房

好几个大学同学,在去年就早早地打电话来,通知我今年的同学会。这将是我们离开大学以来最重要的一次聚会,班长说决不放过任何一个人,哪怕他远在天边。
        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同学们往日的模样就越来越多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那一年机制专业一共招了六个女生,二年级时一位退了学,半年后又转学来一位,没多久这位新来的女生因为情感的困惑得了抑郁症,很快离我们而去,最后就剩下5位。,最初我们合住在红楼一楼的一间寝室里,二年级后搬到了三楼308号,一直住到毕业。308房,成了我们这个小集体的代称。

        还记得报到的第一天,父母把我送到学校,办完入学手术,再将行李送到指定的寝室。寝室里没人,四张高低铺的钢架子床,每个床沿上用小纸条贴着一个人的姓名。我的名字帖在门后的下铺。上铺无人,已放了行李,崭新的红色人造革皮箱。妈妈仔细看了看整个房间,微笑点头:“你这个位置也好,安静。就是暗一点,看书一定要开灯!然后,指着我脚下两个箱子说,你的行李都在里面,自己学着收拾把。说完他们就走了。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从箱子里拿出蚊帐来挂,那是妈妈念大学时用的蚊帐,细细的棉纱布,原本是粉红色的,被岁月漂洗得发白。我把它摊开,研究了一会,开始将一个个系带结在床架四周的小洞上。这时,一个女生推门进来。她走到窗口一个下铺坐下,那里已象模象样收拾停当。她个子不高,身材小巧,五官却十分标致,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我抬头看她,她也正好抬头看我,彼此腼腆又友好地笑了一笑,我低头继续弄我的蚊帐,大概是看我全无经验,略显笨拙,她终于走过来说,我帮你吧。
几个女生中,就这样最先认识了陶。但在四年中,我们并不是十分密切。毕业后天各一方,竟忽然收到陶长长的来信,信就从入学第一天说起。她说,“我看你独自摆弄着一顶旧蚊帐,那么安静文气,柔弱无助,心中忽然生出一种柔和的爱怜,想要把你当最好的朋友。”
陶的父母是水利工作者,常年在外奔波勘测,她从初中就开始寄宿,很小就学会了独立生活。陶虽生得娇小,但个性却很硬朗好强,也许,我并不象她初见时那么柔弱,所以,四年里,她始终与我保持着距离,倒是和鲍成了怨侣。

       说她们是伴侣一点没错,两人时常如影随形。但又真是互怀怨恨,因为她们同时爱上了江。江是从北方一所大学转来的,年纪比我们大一些,也成熟油滑很多。人长得白净俊秀,有几分象香港的影星刘德华。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江下午约鲍去图书馆,晚上约陶去教学楼。308房的气氛就变得微妙紧张,大家都开始跟着受罪,不是陶在下午把书本扔得噼里啪啦,就是鲍在晚上把洗脚盆踢得满地翻滚,大家心里好笑又好气,但都不便多说什么。更何况两个当事人竟都心照不宣,依旧肩并肩上课下课,只是多了沉默和各自发呆的时候,让人想到一个词——同床异梦。直到有一天江带来了他真正的女朋友,这两个人的魔障才终于结束,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重又相亲相爱起来。尘间人事就是那么有趣!
        鲍是那种不太多话的文静女子,瘦瘦的,春秋时节,总穿一件格子长呢裙,很宽大的裙摆,中间盈腰一握,让人担心她承不起那件呢裙的重量。也许她倒是符合陶心中柔弱的形象。鲍总是郁郁的,虽然也时常嘴不饶人或者哈哈大笑,但她的眉目间仿佛总是藏着愁苦。偶尔有同学打来电话,我总是要询问鲍的情况,可每每都是坏消息。先是她的妈妈因病去世了。后来是她婚后没有多久丈夫有了外遇,而她正怀着几个月的身孕。再后来,她和丈夫离婚,那个负心汉居然提出要留下他们所有的财物,除了鲍和她腹中的孩子。
      自那以后,我不再打探她的消息,这个瘦弱的、从来不挣不抢、不与人为难的女子怎么就遭遇了那么多的不幸啊。

       相比起来,齐是我们当中最喜剧的一个。她新潮时髦风风火火敢作敢当,四年里她的趣事最多。下午上政治课,迟到的人不少,都悄悄的从教室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边的椅子上,偏偏齐被老师抓住不放,要她坐到前面去,她就敢当着众人的面轰轰烈烈地把她的椅子从最后一排拖到老师的讲台旁,再大张旗鼓地坐下注视着老师而且一脸木然。她喜欢上男生龙,龙当时堪称风云人物,是我们年级里两大帅哥之一,学校十大歌手,弹得一手动人的吉他。齐那阵子日思夜想着如何接近龙如何博得龙颜,我们也没少出谋划策,可惜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她几经反思,终于认定没能打动龙心是因为自己不够漂亮,省吃减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攒钱去做了个美容手术,修改了原本浮肿的单眼皮,为此她特地买了副墨镜,整日架在脸上,对外只说是患了眼疾,只在洗脸睡觉的时候才肯摘下。我们都暗暗为她捏了把汗,因为手术后她的眼睛实在红肿得可怕,好在两个星期后红肿全消,那双眼睛竟然变得美丽而自信了,而且不见人工宛若天然。我们以为齐会重整旗鼓向龙发起新的进攻,却不料她凤凰涅磐后看上的是另一个男生,那个人又矮又小,默默无闻,以至于我现在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
       毕业时,齐一人留在学校里等待分配。那一年系里有去省直机关工作的名额,齐的父亲多次拜访学校和系里负责学生就业的领导,每一次回来都满怀希望,就这样等了几个月。最后齐写信告诉我说,一些负责人用满脸笑容和根本虚无的允诺换取了她父亲近万元的财物,最后给她的却是一个强词夺理的搪塞。她说她没想到毕业时学校给她上了如此生动的一课,比她四年里学到的所有课程都要深刻重要。
        齐一怒之下去了深圳,并在那里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听说她现在和丈夫一起经营着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企业,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当我们从一楼搬到308时,大家重新抽签分配了床位,我抽到了窗口右边的下铺,我的楼上是杨。
       杨是那种相貌平平但聪明勤奋大方爽朗的女生,难得有不开心的时候,顶多也就自言自语地抱怨两句,一转身就放下了,很快就换上了没心没肺的笑。所有的事情在她做来都有滋有味,但她从不刻意强求,她知道什么是属于她的,什么是不必在意的。和她在一起,如沐清风。
       大概是楼上楼下的缘故,再加上性格使然,我与杨格外相投些,两个没心没肺的人在一起,真是轻松快活。大三暑期去常州的工厂实习结束,我和她两人离了大部队,从常州一路下来,经无锡过苏州再到杭州,她在我们家住了整个暑假,直到开学我们一起返校。那是最快乐的一个暑假,忽略了杭州苦夏的炎热。
        我在大学做了件无心插柳的好事,就是成就了杨的婚姻。说来实在有趣,象小说里才有的故事。记得好象是大四上学期末,我的计算器被我晚上自习时遗忘在了教室书桌里,等后来想起来再去找已是杳无踪迹。我就写了一张大字报,说终考临近,请求拾得者能本着救人于危难的菩萨心肠将计算器归还于我,我也无以为报,唯愿与之结下诚挚友谊云云。写完失物启示,特地求班上两个高个子男生帮我把它帖到布告栏最显眼处。两个男生一边刷糨糊一边一脸的不屑,说你就别指望人家拿来还你了,我们不过是看你这几个字写得整齐全当帖了张书法作品。
       其实,我也没有报多大的希望,谁知道傍晚就有两个化工系的男生找了来,其中一个叫彭,笑眯眯地说他拣到了一个计算器,先很认真地与我核对型号大小,然后从书包里拿出来爽快地还给了我。当然我也不能失言,与他们时常来往成了朋友。一来二去,杨和彭红线相牵成了恋人,毕业后终于修成正果。我们班在大学恋爱的不少,可成功的只有两个,杨就是其中一个。后来大家说起这个故事,都称赞我那张失物启示写得极好,不仅给自己找回了计算器,还帮杨找到了那么好的一个老公!

       这么多年过去了,昔日的同学姐妹都已成家立业、为人妻母了。平日里天各一方,各自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少有联系。现在,想着就要与她们重逢,心里有说不出的盼望和激动。早早的开始准备礼物,最好不过典雅轻柔的丝绸和清香宜人的茶叶。岁月虽不留人,但美丽却是可以好好维护保存的。我希望她们永远有一颗年轻的心!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书人

闲来无事,或者心烦意乱的时候,总喜欢到书店里去泡泡。在安静的溢满书香的世界里,或流连游览,或静坐潜读,是我抛开烦恼置换心情的一种方式。说来正巧,搬了几次家,可我居住的附近总有很好的书店。

       原先我们住在湖滨六公园的一个小园子里,沿着湖边高大茂密的梧桐荫道走不远就是外文书店和三联书屋。后来我们住的一片老房子要拆了改花园,我们家搬到隔了一条街的新公寓楼里,外文书店和三联书屋也拆迁了,可没有多久,更大更丰富的庆春路购书中心就开业了,从家里走去不过五分钟的路程。

        后来有了自己的小家,从湖滨搬到了城北的稻香园,出了小区走十分钟,就在同一条大街上,有一座比庆春路购书中心更大更好的博库书城。加上先生是个教书匠,选书读书爱书简直是他的最大癖好。泡书店的习惯就这样被天时地利人和惯宠着,象那些沉溺于网吧的少年一样,动不动就往书店钻。

        在书店里,总有很多爱书人,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再找一个角落坐下来看。我们互不相识,但在他们中间,可以感到一种近似于同门同窗的温暖友好,没有陌生之嫌。

       总有许多孩子们挤在儿童读物区流连不返,他们在书堆里竟非常自信,自得地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书籍,旁若无人地翻看。我总是以宠爱的眼光欣赏那些孩子们的神情,我相信在书香里浸润生长的孩子一定会有一颗特别美好的心灵。苏格拉底曾说过,知识是善的根源。我相信。

       还有许多不同年龄的人,男女老少,各式各样的衣着,但在书店里以貌取人是最愚蠢的。有一次,我在社会哲学区寻找一本关于罗素的传记,被一股莫名的臭味打扰,一种类似垃圾堆发出的臭气,我一面向服务员申告,一面忍不住去寻找发出这种气味的根源,当我转过两个书架,发现有一个人正坐在地上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他穿着一身建筑工人们穿的那种灰兰色套装,脏得看不出颜色,头发乱如蒿草,臭气就从他身上发出,我已经皱起了眉头,可又忽然意识到他和我一样,同是这书店的顾客,赶紧收敛自己的无礼。我很有兴趣地仔细看了看他手上的书,竟是一本《纯粹理性批判》——这让我肃然起敬!我承认这本书是我读不懂的,可他却看得浑然忘我。我没有打扰他,悄悄地退了回去。

        有人说现在喜欢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了,可我却发现书店里的越来越拥挤。可我们的书店里给客人预备的座位是那么的少,许多人只能站着阅读,彼此摩肩接踵却温文尔雅,有着书店外少有的和谐。

        有一次我想要从平台上抽取一本书来看,可一个年轻人正在那堆书的旁边翻看另外一本书,我要取的书正被他当作临时的镇纸压在他翻开的书页上,为了不影响他的阅读,我小心地拿起我要的书,并且很快将下面一本拿上来,仍旧压在他的书页上,但我没有来得及把那本书放整齐,我看见他几乎是很无意识地抬起他支撑在书台上的手,轻轻将那本书推了一下,让它和它下面的一叠书对齐。就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足以让人体会到这个人对书的爱护和他本身具有的整洁的品质,他正在安静的阅读,可也不能容忍身旁的书有少许的无序。这让我感动,并对他报以赞赏的目光,虽然他浑然无知。

        我喜欢逛书店,我想,不光是因为我喜欢那些书籍,还因为我喜欢书店里我的同胞们。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乞讨的母子

不是在商业中心的高级商场门口,也不是在富贵繁华的高级饭店门口,而是在购书中心的门外,那母亲以一张破旧的塑料布席地而坐,怀抱着她的婴儿。太阳高照,气温很高,35度的样子,亏得路边的梧桐树又高又大,浓密的树阴给了她们相当的庇护。我要感激那些梧桐树,它们正散发着充满人性的慈祥。
       已是中午,因为天热,又因为是书店,门外来往的人不多。那母亲独自坐在树阴下,她怀中的婴儿醒来,伸手抚摩妈妈的面孔,母亲疼爱地搂着他,像每个母亲那样跟他说话,跟他玩耍,逗他开心。她身旁的地上放着个小布包袱,再旁边是一只一次性的塑料碗,碗底有几个硬币,一块的五毛的。
       我看到的那一刻,那个母亲是无忧的,她根本没有在意过那塑料碗里有多少别人的施舍,够不够她的午饭,也许她根本没有想到饥饿,那一刻,她的眼里只有她的孩子。她的宝贝刚刚睡醒,伸手寻求母亲的怜爱,而她此刻不是一个卑微的乞讨者,她浑身放着母性温暖柔美的光芒,她只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我走过去,轻轻的递给她一张二十块的纸币,显然她被这张突如其来的纸币惊动了,也许这么大面额的钱币是她很就没有见过的了,她惊异地抬头看我,让我觉得我的举动很是唐突,甚至有些冒犯,我慌忙把钱塞到她手里,一面故意要分散她的注意般去逗弄那孩子,我是在讨好这位母亲,希望她能不介意地收下我的一点心意,这不是给乞讨者的怜悯施舍,而是给一位困苦中的母亲的一点安慰,还有敬意,她没有因为困苦就舍弃她的孩子!
         那孩子很可爱,像所有的孩子一样,粉雕玉琢,无邪的笑脸,只要在妈妈怀里,被妈妈疼爱这呵护着,孩子就能这样无忧无邪。我伸出一只手指给他,他毫无戒备地握住,对我笑。
         他多大了啊?我问那母亲。
         十个月不到一点。那个母亲也低头注视着她的孩子。
         好可爱啊,一定是个聪明的孩子!我由衷地赞叹。
         中午很热,你带他找一家凉快的饭店好好吃个饭吧。实在不行的话,问街上的警察,我知道民政部有扶助所,也许他们可以给你些帮助的。
         她茫然地抬头看我,好象需要一些时间来理解我的话。过了好一会才用力地点头:好的好的,谢谢你啊。
         天很热,小心中暑,孩子那么小。我站起来,对她微笑告别,慢慢走开。
         不知道她何以流落到这城市的接头乞讨,我知道不幸的人都有着各自的不幸。但我相信当她怀抱她的孩子,我还能从她忘我的笑容里看出一个母亲的幸福和满足。我不能给她更多的帮助,但我总可以请一个母亲和她的孩子吃一顿不算太好的午饭吧!
发表于 2008-11-23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马,传说中的人物
发表于 2008-11-2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安静地看这些。喜欢。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雨做的云 于 2008-11-23 15:26 发表
黑马,传说中的人物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伊·阑珊 于 2008-11-24 17:21 发表
很安静地看这些。喜欢。


谢谢阅读.
生命中的际遇,有时会在多年以后的某个时刻忽然想起,令人感慨.
发表于 2008-11-2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原创
发表于 2009-1-12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芙蓉蝶的这几篇是书吧的第一流的人物传记。

发表于 2009-1-12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温习下蝶J 的好文
发表于 2009-1-1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书的那个年轻人,让人难忘,,,,
PS:是不是叫杨的都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

还有,我差不多记不得很多也许很重要的人和事了。或者,在我的生命中,重要与否已不再重要,在意的只是当下,只是现在?
发表于 2009-1-1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温习一下
嘿嘿
发表于 2009-1-1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起来复习,期末考试啦~~~啦啦啦~~~
发表于 2011-9-1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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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然看到楼主说的红楼,我想起了大一住过的下白房。
发表于 2011-9-1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然看到楼主说的红楼,我想起了大一住过的下白房。
发表于 2011-9-2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继续啊
我等了实在忍不住了
发表于 2011-9-25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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