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山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漳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东山县纪委监委对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禁毒大队原二级警长钟溪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溪华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欺瞒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滥发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监督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公权私用,以亲属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取私利;宗旨意识淡薄,违规向企业、个人摊派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权欲熏心,在其任职辖区非法占用土地违规建设私宅;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在执法工作中徇私枉法,有案不查。
钟溪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钟溪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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