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徐筱甫 于 2022-7-12 11:26 编辑
近期我常去浙二城东院区或滨江院区,进门时我都非常配合保安检查。 7月9日上午,我正常出入解放路院区北门时,一名保安(AB00?7,见后图片)硬要我出示可有可无的验证码,我是老者(七十几岁了),许多数字、字母、符号手机上根本不宜看清,当时也存在当天因电信公务员考试屏蔽造成信息错误或混乱的可能。 这名保安不顾实际情况地变化,非常凶狠地不让进去看病。而实际上我整个核酸证明、行程卡都符合要求并规范。 本来医院的保安应该耐心帮助病人来出示相差验证,进行辅导,由其对上了年纪的病人更应该耐心。不要出示证明出现操作问题,拒绝病人就医。
这名保安可能在领导那儿受了气,在我这里耍态度,开始把就诊的“病人当成犯人”,说我弄不拎清,甚至又动手推搡我及用胸脯撞击我,我躲避,他却硬要说我把他的执法记录仪损坏了。其实我根本没有碰到他,他是想赖我(可能原来已经损坏了),他当时是不是想敲诈? 近期,浙二有关院区进出时并不要求有什么来电验证码的,核酸等证明有本人姓名等资料,根本不可能冒用,要核对也非常简单。为什么到了今天这名保安要故意如此呢? 9日这天,是杭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接电信局通知:将开启大功率屏蔽仪,很可能会影响通讯质量。这名保安明知有这种情况,还采取以上措施可以说这是蓄意的。 投诉要求: 1、浙江卫健委必须提供进医院必须出示验证码等要求的全部法律法规汇编及法定文件(可寄邮箱)。 2、浙江卫健委提供在电信信号不强时如何检查核酸、行程码的应急文件(可寄邮箱)。浙二医院要出示医院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说明要验证码才能进入医院的法律依据。 3、现在各个医院进门检查程序都不一样,有的检查这个,有的先检查那个,有的多检查有的少检查,这个责任存在于省市卫健委,希望能够统一。 4、 对AB00?7保安诬称我损坏他记录仪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如确实存在打人、辱骂、诬陷病人包括其中有语言或动作的,除该保安承担法律责任外,应该开除出浙二保安队伍。 5、医院方应就粗暴对待病人,无端增加检查的项目及放纵保安欺压病人一事展开调查,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应该以书面形式在医院门口张贴《道歉信》,向全省人民致歉!
6、提供浙二医院法定代表人及组织全部登记资料,不排除对医院违规行为进行起诉。保安的行为是受委托的,医院应当承担因委托而引起的责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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