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渣土堆,一朝换新颜!”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纪工委干部走访涝湖村,看到曾经覆满渣土的耕地开始冒出摇曳的青苗,欣慰地说道。此前,因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不力,新塘街道9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徐某某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二十二年。 事情要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说起。2019年10月,萧山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公安分局移送的关于以徐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件,反映徐某某等人自2010年起到2018年期间在新塘街道涝湖村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经初步鉴定,至少有158亩耕地遭到严重破坏,相当于15个标准足球场大小。 耕地保护问题刻不容缓!萧山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室组地”联动机制,会同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新塘街道纪工委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开展“一案三查”。 为何大块耕地被非法倾倒近十年之久却无人过问?究竟是哪一环的监管出了问题?调查组带着疑问,先到公安机关羁押部门对徐某某等关键人员开展集中提审,随后多次前往涝湖村实地走访,与周边村民、村干部交流、了解情况。 “还不是村里太懦了!当年硬气一点,那么多耕地也不至于被糟蹋了!”一说起徐某某,一位年长的村民就上了火气。 原来,早在2011年4月,徐某某就以租用的名义在涝湖村幼儿园、文化中心东面的耕地倾倒渣土、碎石块,而当时的村委则畏手畏脚。 “他在村里还是很‘实力’的,我不想得罪,以村委的名义发了一张告知单后,就不吭气了。” 在2013至2017年间担任该村村书记的高力勇谈话时惭愧地说道。 “当时没这个意识,不知道倒点淤泥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时任该村村主任的陈小军对此后悔不已。 “其实我听相关苗木老板说起过,徐某某经常半夜偷倒建筑垃圾,但大家都不吭声,我也就装作不知道。” 后来接任村书记的陈伟东坦言。 村干部的消极监管助长了徐某某的嚣张气焰,之后徐某某通过非法占用、托管、租用等形式占用多块村集体土地,进行倾倒淤泥、渣土、建筑垃圾以及平整出租等牟利。 村干部的熟视无睹在群众中造成了“破窗效应”,之后个别村民们也陆续倾倒生活垃圾。甚至2017年进行五水共治时,村里带头在横塘头东地块倾倒淤泥,并按市场价收起了费用。 “我们发现,正是村里的默许与纵容,才导致徐某某在历次整改中都蒙混过关,区城市管理局、区国土分局、新塘街道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小问题最终酿成大祸患。”该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天说。 履职缺位,失责必究。2021年11月,高力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陈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塘街道6名相关负责人受到批评教育至诫勉不等的组织处理。之后,该区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村级监管,并实时跟进渣土清理、复耕进度。截至目前,所有耕地均已复耕到位,个别永久性破坏的耕地正与职能部门对接,拟进行调整规划、再度发挥作用。
【执纪者说】 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汪小萍: 耕地保护问题容不得半点闪失。在这起案件中,相关村干部作为掌握第一手实情的监管者,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监督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近十年里听之任之,可谓教训深刻。这就要求基层党委,只有把责任心和责任制统一起来,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才能确立良性的责任导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为端牢中国饭碗、兜好民生底线提供坚强保障。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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