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近日,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嘉兴市水利局三级调研员苏胜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苏胜利先后多次在春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姚某、陆某、李某、黄某、张某等人所送礼券,共计价值人民币34800元。2021年8月20日,中共嘉兴市纪委给予苏胜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南湖区大桥镇卫生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徐寅冬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徐寅冬(非中共党员)利用保管和使用卫生院车辆加油卡的便利,为其本人和配偶的私车加油,共计人民币34000元。2021年5月,徐寅冬向南湖区大桥镇卫生院退赔全部违法所得。2021年7月5日,南湖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给予徐寅冬记大过处分。 3.秀洲区新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原副主任徐江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以及醉驾问题。2021年3月31日,徐江川接受某项目施工负责人吴某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至次日1时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年5月28日,秀洲区新塍镇纪委给予徐江川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21年6月7日,秀洲区监委派出新塍镇监察办公室给予徐江川撤职处分。 4.嘉善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江顾娴、汪旭姣两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20年初,嘉善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不动产证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江顾娴(非中共党员)、汪旭姣(非中共党员)各自收受嘉善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吴某为加快不动产证办理进度所送的2000元现金,共计人民币4000元。2021年8月12日,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予江顾娴、汪旭姣政务警告处分,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5.平湖市水务集团制水公司经理盛明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以及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9年,时任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盛明军先后多次收受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谢某、平湖市某管道疏理有限公司陆某赠送的超市卡、茶叶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000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谢某在其公司食堂安排的吃请。2021年8月11日,中共平湖市水务集团党委给予盛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6.海盐县交通运输局生态安全科科长郑毓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以及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9年,郑毓平先后多次收受某运输企业老板所送的超市卡、蛋糕券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4100元,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赵某在海盐某酒店安排的宴请。2021年7月5日,中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郑毓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7.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副所长陶圣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以及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以来,陶圣斌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马某安排的宴请,并在中秋、春节前后收受马某所送的香烟、现金红包、月饼券、螃蟹券等礼品礼金,共计价值人民币8800元。2021年3月,陶圣斌接受律师周某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陪侍。陶圣斌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21年6月21日,陶圣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管总监张春光、资产运管总监助理刘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10月,张春光、刘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叶某邀请前往杭州饮酒聚餐,餐后到KTV唱歌,当晚入住杭州某宾馆。2021年2月,张春光、刘涛再次受叶某邀请,在桐乡市某酒家饮酒聚餐。上述宴请、娱乐、住宿等应由张春光、刘涛两人支付的费用共计8884元,均由叶某支付。2021年8月20日,中共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张春光、刘涛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9.嘉兴港区乍浦镇征迁事务所所长、党支部书记陆春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0年,陆春杰先后8次分别以征迁工作专项补贴、拔钉清障奖励等名义向7名科级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奖金,共计14.21万元。2021年7月16日,中共乍浦镇纪委给予陆春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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