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提出的打通御临路延伸的“断头路”的投诉后,钱江新城管委会以“断头路”旁边有在建住宅,为了“避免安全”(注:原话)及为了住宅房建设的“实际需要”,拒绝现在就开始修建“断头路”。个人感觉钱江新城管委会的答复十分荒唐。
钱江新城管委会应该属于行政机关性质的,管委会任何答复都要依法有据。现实生活中,一边修路一边进行住宅建设的比比皆是。希望管委会答复时能说出一条“建设住宅时旁边就暂不能建路”的法律规定来。 上万居民就近坐地铁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不如新建住宅房的建设的实际需要,希望钱江新城管委会也能拿出法律规范或任何规范性文件来说明?
我认为,建设住宅和建设道路各自都有一定安全规范规定,只要双方遵守规定就不会产生“安全问题”。 现在建住宅和道路的这块地总计拆迁的时间已十多年了。断头路的南面运新花苑小区交付入住也已超过十年了。在过去的若干年内,不说超前意识,就是按部就班御临路的延伸也早就建成了。正是因为钱江新城管委会的长期拖延,路才始终没有建起来。
而这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出行,想不通的是新城管委会还有资格谈延误建路就是为了“保证区域整体有序开发”? 钱江新城管委会拖延建路还有一个理由,居民可以绕道到公交站或到地铁站。他们答复中说:“目前运新路至昙花庵路可经塘工局路或运河东路到达,其中,途径塘工局路到达与途径拟建规划支路到达相比,路线距离仅增加约260m。”
那么事实又是如何呢? 我在原来的投诉中提出,希望能和钱江新城管委会的有关人员“现场踏勘,现场辩论”。管委会人员电话联系我时,我也提出了类似要求,但遭到管委会人员的拒绝。
运新路、昙花庵路(运河东路至塘工局路)段约七百米,公交站及地铁站在路段中间。运新花苑小区居民经塘工局路或运河东路绕道到公交站及地铁站至少多行400米,由于断头路不打通,这样运新花苑一区、二区、三区居民到达昙花庵路公交站及地铁站总共需要走约1公里。
退一步说,由于钱江新城管委会工作的延误而让居民多行260米,就应该的吗? 我从高处对施工区域进行调查发现,“安全问题”实际上是钱江新城管委会拖延建路的谎言,实际上是道路建设的区域搭了两层的临时宿舍及堆放了别的工地的建筑材料。能建宿舍和堆放物品,难道就可以拒绝修路了吗?
杭州启动党史学习教育“民呼我为”主题活动 ,其中就有受理打通断头路举报的专项内容,我不知道开展“民呼我为”的活动,像钱江新城管委会这样“虱多不痒”的单位会不会真的有所触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