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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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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日商报讯 为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我市将《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列为202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目前,《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大家可在今年4月24日之前登录网站提出意见或建议。

鼓励支持老年人居住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设施建设方面,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公共建筑等,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建设配套的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不仅如此,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代表,或者通知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代表,试用体验无障碍设施,并听取其意见建议。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统筹纳入本辖区老旧小区成片更新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鼓励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居住的老旧小区住宅依法加装电梯。

公共图书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为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享有无障碍地获取政务信息和其他公共信息的权利。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获取、交流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另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其他图书馆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应当配备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提供语音读屏、大字阅读等软件和设备。

火警、治安、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和“12345”市长公开电话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言语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需要。

导盲犬可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无障碍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中表示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创造条件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提供语音、字幕、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举办邀请听力残疾人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另外,要鼓励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提供适合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使用的智能化服务,保留现场办理方式,并根据需要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

不仅如此,视力残疾人携带有证明文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单位应当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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