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0年10月9日杭州市临安区下定购买了中骏临栖云府9幢的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并于10月15日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及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签订现场事情很多,回到家后,重新阅读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才发现自己买的是一个人防车位。因为对人防车位等不专业,为此,我专门进行了网络百度,才知道人防车位与非人防车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车位。而在整个购买过程中,开发商方根本没有和我提起过人防车位与非人防车位的事,在相关资料中也没有相应说明或公示。对我们不懂人防车位这个词汇真正内涵的普通消费者来说,被蒙蔽而上当了。
买了该问题车位后,我也尝试多次与开发商销售及他们的领导联系,要求更换为非人防车位,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作为一位弱小的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万分无奈且沮丧。要知道这是我和我80多岁老父亲合起来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才买的房子和车位,我的诉求是把人防车位换成非人防正常车位。我的要求没有过分,也不苛刻更不是蛮不讲理。同样的价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一个性质截然不同、有潜在风险的人防车位。开发商的领导们,扣心自问,你们这样做得对吗?这不仅仅影响中骏临栖云府楼盘的形象,更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
买要买得明明白白,卖要卖得明明白白,开发商要卖人防车位,要明明白白地说清楚,消费者可以选择买与不买。靠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来进行销售,这是我们消费者万万不能答应的……
“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事已事此,我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但我不希望别的朋友也和我遭受同样的遭遇。所以我今天把整个过程情况写出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帮到更多的朋友,不被蒙蔽住双眼。请大家为正义接力,为准备买房买车位的兄弟姐妹们接力,万分感谢!!! 开发商从以下三点来蒙蔽诱导消费者:
(1)买过车位的朋友大家都知道,在售楼处大厅,都会有车位公示,意图是让大家都明白每个车位的位置和各位情况。问题车位都要公示并标识,让大家选得明白,买得放心。以下是我买的楼盘的车位公示图:
以下为公示内容图片 此公示图对靠近墙壁、靠近消防栓等等有各式小问题的车位都用各种颜色标注得清清楚楚,但对性质极然不同的人防车位与非人防车位却丝毫没有公示和标注,意欲何在,大家肯定都清楚。
(2)销售中,人防车位与非人防车位的价格没有区分,价格均为12万元。人防车位与非人防车位价值是完全不相同的,开发商难道不知道吗?但以同样的价格出售。开发商意欲混淆概念。
(3)两种车位的合同模板一样,70年转让时间也一样。开发商意欲混水摸鱼。
公示中没有标识、同样的价格、同样的转让年限、同样的合同模板,只有一个勾选项(人防与非人防)不同。
相同的合同模板:
以下是销售和我的微信对话,购买前根本没有告知我人防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