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来电反映说,在嘉兴嘉善县城阳光西路有一段路的人行道被拆除重造了,但是新造好的人行道仅仅只有一米宽,而且也没有盲道,因此觉得不太合理。 市 民: 它就是一个人行道,但是没有盲道,弄得很窄很窄,其他地方改成停车位了,我想人行道应该有人行道的规范。 小编也赶到了现场查看了情况。在县城阳光西路和金秀路交界口东侧,看到这条路长约100米,其中南侧设置的是新的人行道,宽约一米,上面确实没有设置盲道,而紧靠着人行道的北侧是宽4米多、长6米多的停车位。 小编也电话联系了罗星街道村建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里要建造一个林荫式的公园,停车位是公园的配套设施。方案最初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因素,因此就不打算设置盲道了。 罗星街道村建站相关工作人员: 我们现在路总共只有一米宽,我们也考虑过想设置盲道,但如果做盲道宽度就不够了。 县住建局:在人行道上设置盲道并非强制性要求 那么人行道是不是必须要设置盲道的呢?对此小编也电话联系了县住建局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人行道上都是需要设置盲道的,但是如果人行道的宽度过窄的话,对设置盲道就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强行设置的话也会不美观,因此设置盲道并非强制性的要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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