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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小伙追求女孩未果 持刀刺向“情敌”获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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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0后云南小伙张某,怀疑男同事与自己追求对象关系较好,竟然用剪刀捅刺“情敌”颈部致其重伤。近日,温州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起故意杀人案,并当庭宣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17年9月13日下午5时许,温州市区一服装厂员工王某下班后在工厂食堂内吃晚饭,突然有一名男子从背后用左手抱住他的头,右手用锐器扎他的脖子,王某颈部多处被刺出血。对面同桌的潘某、赵某赶紧跑过来把那名男子拉开。

事发后,王某被及时送医院抢救。行凶的张某则被控制在工厂保安室,随后民警赶到。

张某,1991年出生,云南籍男子,同在这服装厂务工。他为什么突然做出如此过激行为?

据查,张某一直在追求同厂女同事孔某,平时经常通过微信向她示好。但孔某因为对他没好感不同意交往。事发前,张某到孔的寝室向她当面表白,孔某当场回绝,并告知张某今后不要再追求她。

事发当天,张某在食堂看到王某与孔某同桌吃饭,又曾听闻王某有意追求孔某,更加怀疑王某与自己“争夺”女朋友,甚至偏激地觉得与自己前几天被孔某拒绝也有关联,心里很是记恨,就拿着工厂里剪线头的小剪刀捅刺王某。

经鉴定,王某颈部被刺,致喉部穿了十个孔,损伤程度重伤二级。

事实上,孔某根本不认识王某,而王某也只是有向其他同事打听过孔某的姓名而已。

瓯海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持械杀人未遂,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系未遂犯,而且有坦白情节,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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