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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故事] 丈夫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却携财产与初恋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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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丈夫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却携财产与初恋私奔
  一些想买二套房的人,动起了歪心思。只要协商离婚离成了,就多了一个买房的指标,到时候房子买好了,再去民政局复个婚,一切难题得解,不仅多个买房机会,首付还要少蛮多。
  前段时间,武汉限购再升级。已经有房的人还想买房,但明显不符合政策了。到底该咋办咧?假离婚!
  丈夫为买房“假离婚”妻子却携财产与初恋私奔
  一些想买二套房的人,动起了歪心思。只要协商离婚离成了,就多了一个买房的指标,到时候房子买好了,再去民政局复个婚,一切难题得解,不仅多个买房机会,首付还要少蛮多。
  只是这算盘打得好,风险也很大啊!
  武汉一男子李文(化名)也悲催了,遭遇了“假戏真做”的尴尬事。为了买二套房,刚刚离婚没多久,老婆跑了,“假离婚”变“真离婚”。
昨天,男子李文来到武汉市妇联求助,希望能够挽回与前妻的婚姻。李文说,上个月武汉限购再升级,前妻周丽(化名)主动提出买房设想,“她当时说,手上的闲钱放着也是放着,就当做个投资。”李文本来就有买房打算,于是很快同意周丽的建议。
  根据当时的购房政策,两人如果想买二套房,首付要交五成以上,但两人手头并没有那么多钱,于是周丽提出“假离婚”,买了房之后,再复婚,还逼迫李文签下协议,如果“假离婚”期间,李文变心,要支付周丽30万元。看着周丽这架势,李文很安心,“我当时想,她肯定是怕我变心。”
  没想到,形势远远超乎李文的预料。两人协议离婚后不久,周丽与初恋男友走到了一起。李文多次找到周丽,希望能够复婚,但是周丽不为所动。
  因为是“假”离婚,签字时,两人并未对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做详细协商。如今,孩子由外婆带,李文进不了家门,家里的银行卡都在周丽手中,“现在看来,她是蓄谋已久的,她婚内有情夫,属于婚姻过错方,可事实却是我被净身出户了,这不公平!”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点评,《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说:这个离婚证是不假,但当时离婚是假的!她的官司能打赢吗?打不赢。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只要离婚是双方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就是合法的。案中李文和周丽离婚已成事实,如果双方当时未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进行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律师提醒
  法律上从来没有“假离婚”
  ※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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