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龙湾这家速冻食品厂的厨师长却“多此一举”,让厂家发货时不要标明任何标识信息,硬是让它们成了“白卵”添加剂。问其原因,他竟说是为了防止同行偷学,而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状元所已对该厂采购不符合食安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予以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日前,因我市市监部门开展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的要求,他们对该厂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在该厂仓库外的一处楼梯下方发现了12袋粉质产品,其包装上无任何标识。当他们向该厂负责询问是何物时,该负责人说,应该是淀粉,是企业生产酱料汁使用的,但无法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具体产品信息。 之后,执法人员进一步向该厂负责采购的厨师长李某询问情况时,李某说,这12袋产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购入的合格产品,并称该产品是某厂家生产的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是为了给酱料汁增稠用的,并提供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但执法人员再进一步询问这些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详细信息,李某却说不清楚。 经执法人员再三询问,李某称,生产酱料汁的企业都知道产品里面加入淀粉类原料作为增稠剂,但是添加不同的厂家生产的淀粉类产品生产出来的酱料汁色泽、透明度、低温冷冻性等效果有差异;而他们厂目前使用的这种添加剂,使用效果特别好,他害怕会被同行学去,就特地让东莞的供货商发“白卵”包装的产品过来,以便“保密”。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种添加剂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这是一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允许使用的合法食品添加剂,并确认该厂是不久前刚购入的这批添加剂。 执法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有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食品生产、加工者应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前,该所已对该厂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另据我市市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市监部门每年都会进行固定检查和随机检查,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且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每年也都会进行抽检,以此来保证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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