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台州温岭潘郎的谢女士,有过两次不愉快的婚姻经历,这次,她和男朋友经历爱情的长跑,准备进入婚姻的殿堂。不过,上个月,她来到温岭市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自己目前是已婚状态,而且涉嫌重婚罪。明明已经顺利离婚,而且前夫都已经结婚,自己怎么就重婚了呢,谢女士至今还想不明白。
20年前的一次结婚,让她重婚20年 谢女士被告知婚姻存续状态,开始于她20年前与第一任丈夫缪先生的婚姻关系。1996年11月底,谢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在温岭务工的缪先生,并开始了同居生活。 第二年4月,双方确立了订婚关系。“订婚后,我帮助缪先生在温岭市太平第二菜市场经营蔬菜生意,并张罗着准备申请结婚登记。”谢女士说,那时候男女结婚并不像现在这么简单,需要很多步骤。 谢女士和廖先生需要先进行婚检,然后凭婚检证明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潘郞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申请,再到温岭市民政部门举办的“新婚学校”学习,最后才能领取结婚证。 办完结婚登记申请手续后,两人回到温岭市区继续经营蔬菜生意。婚后半年,谢女士和婆家的关系闹僵,双方发生了争吵,婚姻关系岌岌可危。 第三年,缪先生改名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谢女士,并以双方没有结婚为由,要求解除婚约,并索要订婚时的“聘金、聘礼”。法庭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谢女士按照判决书退还了聘金。 这段婚姻匆匆结束后,到了2000年,谢女士再次在温岭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也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直到上个月,被告知自己这20多年来一直是重婚,我才知道原来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结婚证是办出来了的。”谢女士说,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当时结婚登记资料没有联网,所以没有发现。 相关部门各执一词,“离婚”成难事 为了了解自己为什么重婚了20年,谢女士来到温岭市档案馆,调取了当初与缪先生的结婚登记材料,档案显示,两人在1997年4月22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至今处于存续状态,婚姻真实有效。 “我和缪先生离婚后,他也再次结婚了,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如果能顺利地解除婚姻关系,大家各自过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谢女士说,她咨询了工作人员,如何解除她的第一段婚姻关系。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对方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凭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于是,谢女士约上缪先生到温岭市人民法院补办“离婚”手续。不过,温岭市人民法院的接待人员查看了相关材料后认为,民政局相关人员明知“结婚证”真实有效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既不是近亲又无精神疾病,法院不能判决婚姻无效,也无法撤销结婚证。 同时,缪先生隐瞒与谢女士申请结婚登记的事实,之后改名向法院起诉“解除婚约关系”,当时法院没有调查清楚,判决属于误判。缪先生的恶意隐瞒,造成谢女士不能再婚,明知与谢女士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生子,造成现在双方重婚20年,已经涉及犯罪,法院无法调解两人协议离婚。 “因为这个情况,我已经跑了温岭民政局和法院很多趟了,一直没有结果,不论是缪先生隐瞒婚姻关系,或者是民政局没有登记我们的婚姻关系,我都是受害者,我只希望能够早日恢复单身。”谢女士说。
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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