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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收下假“元宝”自己真钱没了 老套骗局总还有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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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温州龙湾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金元宝”进行诈骗、盗窃的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说,低价抵押金元宝,其中必有诈,可总有不少市民上当受骗。

案件被告人姓朱,44岁,江西人。今年6月7日,家住龙湾、60多岁的林先生就掉入了朱某设计的“陷阱”里。

当天上午7点半左右,林先生在龙湾区蒲州街道一银行门口想取钱,因没有操作过ATM机,便想寻求帮助。当时,林先生看到了路过的朱某,便问要怎么取钱。朱某带着林先生到ATM机上操作,在林先生输入密码(朱某偷看了密码)看到余额有4000元想取出来时,朱某谎称银行还没上班,钱暂时取不出来。

接着,朱某带着林先生来到某小区里坐着,他对林先生说:“您年纪大了,要不坐这儿等我,我帮您到其它网点取钱吧。”为了取得林先生的信任,朱某拿出一个菩萨形状的“金元宝”和一个小船形状“金元宝”,直言如果林先生不相信,他可以把这两个“金元宝”交给其保管。林先生看朱某如此有诚意,便答应了,并收下两个“金元宝”。接着,朱某拿走了林先生身上仅有的100元现金作为抵押。

有所图的朱某离开后,自然不会再回来。而林先生苦等半小时也不见朱某回来,之后,他去银行查看,发现自己卡上的4000元已被取走。

6月16日,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扣押了他的6个小船形状“金元宝”,4个菩萨形状“金元宝”。之后,朱某的家属代为其退赔赃款4100元。

被抓后,朱某交代了另外6次犯罪事实。

2015年11月15日中午,朱某在义乌市某银行附近,以无钱回家为由,将一个假金元宝、一个假金佛像卖给被害人胡某,骗取胡某2500元;2015年12月14日中午,朱某在福建省福州市一邮电局门口,将两个假金元宝、两个假小金佛为抵押向被害人罗某借款,谎称几天后高价赎回,骗得罗某2万元;去年5月31日上午,朱某在永嘉县某银行附近,将一个假金元宝、一个假金佛像交给被害人陈某让其帮忙保管,谎称过几天取回并给予报酬,骗得陈某5000元……

龙湾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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