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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物业纠纷仍没完没了 绍兴一小区面临断电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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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小区要被断电了,原因是物业纠纷导致电费欠费。”22日上午,绍兴越城区润和南岸花城西区业主打进晚报热线88880000称,物业公司在两个月前就已撤出小区,但至今仍未办理用电过户手续。近日,供电公司发出公告:从11月24日起中止向该小区部分线路供电。

记者就此事向润和南岸花城西区业委会求证。“确实收到了停限电通知。”小区业委会主任潘女士提供了一份由绍兴供电公司出具的《停限电通知书》。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书是写给浙江润和物业有限公司的,中止供电的理由是:未能按照供电合同约定缴纳电费,截至2017年11月17日8:00,累计欠费11561.29元(含违约金118.03元)。供电公司将于2017年11月24日15:00中止向该小区两条线路供电。

“停电将导致小区内电梯、公共照明、消防等一些公共设施无法运行,到时住户的出行、用水都将受影响。”潘女士说,欠的电费应该由业委会缴纳,但因为润和物业相关资料不移交,业委会就暂时未补缴电费。

“物业公司从今年9月撤出至今,仍有配电房设施设备清单、公共照明系统设施设备清单等14项资料未移交。”潘女士说,之前物业公司曾要求办理用电过户手续,但被业委会拒绝。业委会的立场是,先移交相关资料再过户。

记者了解到,就润和物业移交相关资料问题,该小区所在的街道、社区曾多次组织协调会。其中一份会议记录显示,会议要求今年11月15日之前,润和物业应根据移交协议补全资料并移交。“我们多次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对方,都不见回应。”潘女士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当初管理该小区的“润和物业”负责人周先生,得到的答复是:“我已经辞职了,(这些事)不要问我。”记者随后又致电“润和房产”相关负责人徐先生,但电话无人接听。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这个小区的情况看,业委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较为理想。”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建议说。


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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