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36|回复: 1

[转帖] 梅艳芳94岁母亲哭穷自称路边捡菜吃,每月20万不够花再度破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些年梅艳芳的妈妈可是没消停过,自从女儿去世之后,梅妈就是法庭的常客了,她这后半辈子所作最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如何能够获得女儿的遗产。
据台媒报道,5月22日梅妈覃美金拄着拐杖再次走上法庭,表示账户里有足够的钱但因为遭到冻结,无法提款,希望法院协助。
覃美金在法庭哭诉2012年到2016年破产期间,她“在街边地下捡菜,炖豆腐吃”,痛诉申请破产的会计师“吃人不吐骨头”。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房价上涨,遗产已升值到港币近亿元。她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
赠送170万教育经费给予二哥和姐姐的儿女;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母亲覃美金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生活费。待母亲百年后余下资金赠给佛学会。
在这数十年的时间里,覃美金一直带着大儿子梅启明走在争夺遗产的路上,多次上诉,以梅艳芳立遗嘱时神志不清醒为由,驳斥遗嘱内容属于无效。
梅艳芳的医生作为见证人,声称立遗嘱时是在清醒状态下的,完全有效。
覃美金的律师则辩称梅艳芳患有晚期子宫癌,受到肝性脑病的影响,立遗嘱时是神志不清的。
每隔一段时间,覃美金就上一次报端,无非就是哭穷,甚至到了要出书曝女儿隐私的地步。
不仅如此,各种惊爆眼球的新闻层出不穷,例如“穷到吃喂猪的剩饭剩菜”;“嫌生活费太少向法官申领80万元旅游世界的费用”;“梅妈因费用不够生活,欲街头卖艺”……
这其中,每次都少不了梅艳芳大哥的推波助澜,毕竟覃美金已经是高龄老人了,梅启明没有工作,专职和母亲一同打官司。
香港诉讼费非常贵,不过他们并不在乎,只要能够得到梅姑的遗产,就算是“捡菜吃”都可以。
梅艳芳的家庭背景:覃美金生有4个孩子,除了好吃懒做的梅启明仍健在外,其他子女均死于癌症。
梅启明早年做生意破产欠下几百万外债,覃美金一向是重男轻女,要求梅艳芳替哥哥还债,令梅艳芳感到非常失望。
有些人会说,妹妹替亲哥哥还债也是理所当然的,家人应该互相帮助。
可是你若有梅艳芳这样的童年,恐怕就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了。
梅艳芳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父亲早逝,只靠着母亲经营的歌舞团维持一家的生计。因梅妈重男轻女,不仅让梅艳芳早早辍学,还给她浓妆艳抹,5岁就开始登台卖唱以供哥哥们读书和全家的生活。
她给侄儿侄女留下教育基金,就是因为遗憾自己未有读过多少书。(如今看来真是明智之举,否则以梅妈的性情,那几个孩子怕是没人管了)
梅姑成名后,拼命的工作,就为了将第一笔钱拿给梅启明做生意,梅启明不到一年就因经营不善欠下巨款,最后还是梅姑来偿付。
梅艳芳去世后:
覃美金打了很多次官司,甚至打到破产,虽然每次都失败,但生活费却在上涨,如今20万一个月的赡养费仍然不够她花费。
曾经因哭穷被梅姑的粉丝同情,大家捐款凑钱给梅妈度过难关。然而覃美金仍然挥霍无度,竟然导致信托基金出售梅姑故居,遗物惨遭抛弃,粉丝闻声赶紧去垃圾堆尽量抢救回梅姑的生前物品。
最令人无法忍受的是,覃美金的挥霍竟让信托基金拍卖起了梅艳芳的内裤,网站标称100元起价!而覃美金则冷笑回应:“听歌迷讲十几元一条裤,好活该!”并表示自己没电脑没钱,不会去买回遗物。
不知道她说的活该是指谁呢?
这些遗物最终被粉丝凑钱以及梅姑圈内好友们买下。
讲了这么多,都没有说梅启明这个人,梅启明作为梅艳芳的大哥,却从未有过大哥的姿态,不仅学费靠妹妹供给,做生意也是靠妹妹来支撑,生意失败后没有再工作过,到如今仍在花着妹妹支付给母亲的赡养费。
在帮母亲打官司的同时,还曾经曝出妹妹喜欢刘德华,称自己给刘德华寄了几回信件未得回应,亲自去他府上刘德华称不认识梅妈,梅启明痛骂:“这是不是天下第一大荒谬!”
梅启明觉得自己为妹妹做了很多事,自己不欠她什么,都是妹妹欠他的。(据说现在梅启明也被查出患上了癌症)
有这样的家人,怎么不令梅姑失望!梅姑了解自己的家人,如果一次性将遗产留给母亲,以她的性子恐怕最后要落得穷困潦倒的地步。
梅妈今年已经94岁了,她说算命先生讲她还能再活15年(突然想起杨振宁说的自己还能再活10年的话)。而下个月又将是梅妈对簿公堂的时候了,她这么拼命的要争夺遗产,为了什么?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7-6-3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12-22 15:25 , Processed in 0.20001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