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开幕以来,代表委员们纷纷结合实际工作和身边的社会热点问题,谈民生、话发展、说感受、提建议。
而这两天杭城的一大新闻热点就是萧山机场的无人机事件了,450米高空与客机的擦肩而过,这让不少人惊出一身冷汗,而无人机的监管同样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昨天,钱报关于“无人机”的报道,就引起了省政协常委、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他也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对无人机监管的建议》,呼吁在国家立法尚未出台之前,可以先行在省内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缺乏系统的法律规制
监管没有规范化
1月15日,一段视频开始在网络上热传——视频里,疑似是一段用无人机拍摄的飞机飞行过程,整段视频为8秒钟(详见钱报1月17日报道)。后经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调查确认,该架无人机已闯入机场净空保护区,飞行高度明显在飞机起落高度区之内,干扰了飞机的正常飞行,影响了飞行安全。
报道刊发后,引发了读者和网友的热议,有人担忧,无人机“黑飞”行为如果不加监管,迟早要出事情。
昨天傍晚,刚参加完会议的张雪樵委员在驻地宾馆,接受了钱江晚报记者采访。在谈及萧山机场附近的无人机事件时,他觉得“在立法没有规范之前,对这样的事几乎难以下手。对老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无人机的监管问题,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过去一年,张雪樵委员一直在思考无人机监管盲区问题。“全国各地曾多次出现因无人机‘黑飞’引发的案件,行为人一般被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很少受到刑事追责。这里暴露出在无人机法律方面存在的障碍和漏洞。”
无独有偶。去年,宁波就有一架无人机“黑飞”失控坠落,砸中高速公路货车致2人受伤,事后机主承担了伤者医药费和汽车维修费,并被警方批评教育。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无人机驾驶员是由航模操作手转型而来的,缺乏系统的航空知识,有的甚至先前连航模都没摸过。
“目前对无人机缺乏统一系统的法律规制,导致监管没有形成体系化、规范化。”张雪樵委员说,国家民航局曾在2013年出台《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规定,在我国境内凡起飞重量大于7000克、飞行高度120米以上、飞行距离500米以外及飞入复杂空域的,驾驶员需取得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资格证。
“但由于无人机没有进行实名登记,即使无人机飞行高度在120米以上,只要机主不事先申请飞行,也难以追查机主责任。”张雪樵委员说。
在省内制定地方性法规
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近年来,无人机数量在大幅递增,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增多:起降飞行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害、干扰军民飞行器正常飞行、航拍“偷窥”侵犯隐私权、泄露国家机密等。
张雪樵委员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目前我们国家虽有一些关于无人机生产使用规定,但较为原则、笼统,缺乏指导性,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规定。
“虽然有《民用无人机空中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但这些规定多为临时性、部门性规定,效力不强;对于有关审批程序、管理规定、适航标准、处罚标准的规定也相对滞后,飞行条件、飞行区域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张雪樵委员补充说,“因前述无人机性质界定不明,也导致了主管部门不明确,是民航局还是其他部门,很难界定。”
“在我看来,无人机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应及时制定完善。”张雪樵委员建议,在国家立法尚未出台之前,可以先行在省内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同时,张雪樵委员建议要加强管理力度:一是要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以识别和确认无人机;二是制定无人机生产标准,建立行业准入制度,确保无人机质量安全,从源头上确保飞行安全;三是加大航空摄影测绘资质审查和检查,对于不具备航空测绘资质的单位从事非法航拍测绘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加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培训力度,明确无人机驾驶人员应接受统一培训,以取得驾驶员执照。
“谁是管理部门?怎么管?管到什么边界?”在张雪樵委员看来,“无人机监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仅仅依靠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的效果。在确定主管部门的前提下,实现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黑飞”引发问题不少
2016年3月,在一周时间里,重庆市内发生了三起无人机事故,惊动了公安消防,有一起还造成人员受伤。
2016年5月28日、6月2日,成都双流机场附近区域在一周内连续发生两起无人机“黑飞”影响机场航班运行事件,造成跑道关闭,航班延误,严重影响空中交通秩序、民航飞行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
2016年10月18日,宁波一架无人机“黑飞”失控,砸中高速公路货车致2人受伤,事后,肇事无人机的主人承担了伤者医药费和汽车维修费,并被警方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