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铁路部门宣布从6月10起将推行两项新政。车票预售期内旅客选择新到站无须退票另购票;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将核收5%退票费。 铁路部门表示,为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如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补足车票差价,不需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 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铁路部门提示,有关“变更到站”的具体信息,可通过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各火车站的服务电话咨询,也可登录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同时,为维护公平的购票秩序,最大限度用好宝贵的铁路客票资源,自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对车票改签措施作出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铁路部门表示,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同时配套推出了距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受到广大旅客欢迎。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占用了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此次铁路部门调整完善车票改签服务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遏制囤票行为,维护正常的购票秩序,特别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旅客在春运和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的购票需求。 铁路部门表示,新的车票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有关车票改签的信息,可通过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各火车站的服务电话咨询,也可登录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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