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捷 发表于 2011-6-13 03:13

我和酒鬼的一夜

本帖最后由 徐捷 于 2011-6-15 18:47 编辑

    今天值班,本来后半夜想看下F1赛车的,但是偏偏赛事因为大雨导致暂停,都不知何时重新开始,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还是抓紧时间再写点东西吧。
    周五晚上,我轮到110出警,一个晚上接警14起,基本都是和酒有关,下面我列举下:
    1、22点11分,两个女酒鬼把出租车砸了,出警后发生了妨碍公务的事情,这件事不详说了。
    2、0点32分,有个女酒鬼在出租车上睡着了,司机叫不醒。我到现场之后,花了5分钟才把她叫醒,叫醒之后她看着我说了第一句话就是:“我没钱付,你付我200元,我陪你睡一晚!!!!”我当场差点没昏倒。最后废话了好半天,这个女酒鬼才付了车费回家了。
    3、3点09分,有个女酒鬼在马路中间走。我在马路上找了很久,终于在文一西路丰潭路口找到了这位女子,她当时确实正走在马路中间。我把她拉到了边上,发现也是个酒鬼,而且是因为失恋而喝醉,有点想轻生的意思。我也废话了很久,让她坐上了我的车,把她送到了家门口。下车后,这个女的边往家里走,边说:“怎么又回来了,刚才不是白走了么!”汗!!
    4、3点31分,有个家庭纠纷。我到现场后了解,老公3点才回家,到家之后喝多了发酒疯砸门,结果把锁砸坏了,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出不来了,然后他怀疑是妻子他反锁了。我们到了之后也打不开,就联系了开锁公司,在等锁匠过来的这段时间,酒鬼就在里面咆哮,说我和她妻子是一伙的,联合起来弄他,然后不停地打电话投诉我,到处打电话,有一句话我记忆特别深刻,他和指挥中心的人说:“XX分局的局长和我老婆是姘头!”我听了也是哭笑不得。最后锁匠过来把门打开了,我也懒得理他就走了,她还在身后骂骂咧咧,随他去吧,懒得和酒鬼计较了。
    5、4点20分,文二西路古墩路口有人杀人放火。我在那附近找了10分钟,也没有情况,回拨报警电话是个公用电话,没有人接听。最后我问了电话亭边上一个清洁工人,他告诉我是有个酒鬼,当时在那里发疯,听到他用公用电话打电话,说什么有人杀人放火,打好就离开了,我晕!
    6、4点51分,举报某游戏厅里面有赌博。我到了那里,发现这个游戏厅已经关门了,工作人员都已经准备离开了。见到我过来,工作人员马上告诉我,是个酒鬼报警的,当时店里面已经打烊了,这个酒鬼突然过来一定要玩,工作人员不让他玩,他就打电话报警了,举报这家店有赌博,说是要好好搞他们下,现在人已经离开了。唉!!!!
    一个晚上,被酒鬼耍得团团转,这就是我的工作,真不知是可悲还是可喜!

LTTLQL 发表于 2011-6-13 06:51

城西酒鬼多么

力爱丹 发表于 2011-6-13 08:37

而且好多女酒鬼:!

bobby.su 发表于 2011-6-13 09:26

:76)好,今晚开始开展接受女酒鬼的业务,哈哈

好好保姆 发表于 2011-6-13 10:41

可能借酒发挥

岁月无痕 发表于 2011-6-13 12:18

可喜可喜,要把所有累人的工作当做电影看,当做故事读。
徐帅哥你应该把这些都摄录下来,有时间编辑出来,应该是非常精彩的。

秃头的大侠 发表于 2011-6-13 14:04

给拷起来醒醒酒嘛

非诚 发表于 2011-6-13 15:25

:!女酒鬼

非诚 发表于 2011-6-13 15:25

火辣的女酒鬼呀

装甲BIN 发表于 2011-6-13 15:54

牛鬼 牛气冲天

徐捷 发表于 2011-6-13 17:56

dhqjl 发表于 2011-6-13 0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女的喝醉蛮少见的~喝醉的人,警察有权力强制带到派出所醒酒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徐捷 发表于 2011-6-13 18:54

我们认为有就可以,由出勤的民警现场判断。醒酒只是一种保护性的约束措施,并不是什么强制措施。

徐捷 发表于 2011-6-13 21:23

我说了,醒酒是个保护性的约束措施,不存在权利滥用,这属于救助服务,为了公共和他自己的安全。

司马缸砸光 发表于 2011-6-13 22:03

哈哈女酒鬼可爱的,要是当场吓晕了徐sir 不是又要打120了吗?

zjx918 发表于 2011-6-14 20:20

dhqjl 发表于 2011-6-13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由裁量权那么大?万一权力滥用呢?

老美警察权力更大

赤色火焰55 发表于 2011-6-14 21:04

警察叔叔辛苦,对了,你以后不必理会那个菜包,他提出的问题是给你下圈套的,你不必理会!:#

徐捷 发表于 2011-6-15 00:08

呵呵,我不变应万变。

hggy 发表于 2011-6-15 11:45

晚上那么丰富啊。我不出门的

平湖秋月9380 发表于 2011-6-15 12:24

dhqjl 发表于 2011-6-14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你叫小徐叔叔,那你该叫我伯伯~菜包伯伯~

2:我相信小徐不会采纳你的建议,凭小徐的性格,他不 ...

不是菜包爷爷啊,:#

极度悲哀的人 发表于 2011-6-15 16:30

菜宝又跑到这里捣乱来了

zjx918 发表于 2011-6-15 23:43

dhqjl 发表于 2011-6-14 2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美司法独立,有完善的权力监督体系,不要一叶障目,真的有兴趣,先去了解清楚美国警察的分类以及他们的 ...

你咋不懂呢?
美国警察的分工和中国警察有差别,所以对二者的要求自然不同

西风shouma 发表于 2011-6-16 08:40

“我没钱付,你付我200元,我陪你睡一晚!!!!--------------------是不是行情价啊?

zjhzren06 发表于 2011-6-19 18:13

西风shouma 发表于 2011-6-16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钱付,你付我200元,我陪你睡一晚!!!!--------------------是不是行情价啊?

:*

冰火法师 发表于 2011-6-21 23:57

女酒鬼这个叫法非常合适,民警同志的叫法好,非常好,

一肩扛两山 发表于 2011-6-23 13:44

回复 徐捷 的帖子

那个第二条,发嫣的。艳遇呀!!但有个问题请教下,如果这个女的自己说付200元,可以陪一夜,大家都听到了。真的付了200元让她陪一夜,是否属于嫖娼的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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