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夕照 发表于 2010-7-15 12:04

“公共交通寻物专区”开版说明

本帖最后由 雷峰夕照 于 2011-2-18 00:46 编辑


本版区名称:巴士之家——公共交通寻物专区

版区创办目的: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而丢失物品的乘客与公共交通营运公司搭建平台,帮助乘客寻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失物。

论坛发帖 分4类标签,分别为“失物寻主”,“主寻失物”(此类帖全部匿名),“其他”,“公告”

服务范围:
前期:将联系杭州公交集团旗下的“三分公司”、“电车分公司”、"出租小公共公司",帮助失主寻找在这3家营运公司所属的近150条公交线路上的失物。

1、“失物寻主”类帖说明:
1.1公共交通营运公司捡到失物 操作流程
1.1.1营运公司需指定一名从事失物寻找方面的联系人,并留下联系方式。
1.1.2、由营运公司联系人以站内短信、QQ、电话等方式将失物(一周两次)发送给论坛工作人员,并标明捡到的时间、日期、具体线路、及物品的详细特征。
1.1.3、由论坛工作人员收集信息,并整理后,按失物招领的规范,将失物的部分特征发布在论坛。
1.1.4、失主看见帖子后通过跟帖的形式,联系论坛工作人员。
(匿名回复,需留电话、真实姓名,但论坛不显示,以免小偷利用,后台及版主ID可查看)
1.1.5、论坛工作人员与失主核对身份及失物的部分详细信息。
1.1.6、确定失主身份后,与相应的运营公司联系,由营运公司安排失主至指定地点确认失物,必要时由杭州网论坛出面。(一般在营运公司场所领取,如站房、车队、公司信访室等)
1.1.7、失物领回后,由失主、营运公司联系人在论坛发帖(或告知论坛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代为发布)公示此次寻物成功。

1.2. 网友个人捡到物品发帖寻失主时匿名显示,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可见,失主找回物品流程同上。物品成功找回后给予拾到物品者一定虚拟奖励,如论坛金币,成功找回三次以上者授予拾金不昧勋章等。

2、“主寻失物”类帖说明
网友发帖寻找失物 操作流程:
2.1、
失主发帖,写明失误详细信息,丢失地点,时间。
(发帖后需审核,匿名发布,需要留联系方式,真实姓名,但论坛不显示,后台及版主ID可查看,以免小偷联系)
2.2、论坛与营运公司联系,尝试获取失物线索。
2.3、确认失物并领回 或 告知对方未找回失物。

3、“其他”类型帖
说明
可作为非失物类的咨询帮助,物品找回后的信息发布。

4、“公告”帖
说明
作为论坛官方发布各类公告用。

本版块将设置在巴士之家论坛内,与问路吧一同作为巴士之家的子版块。并将在杭州网论坛首页、公交查询系统首页
设置“公共交通寻物专区“版块入口。



                                       杭州网巴士之家论坛公共交通寻物专区
                                                                                                2010.7.15



[ 本帖最后由 雷峰夕照 于 2010-8-2 23:35 编辑 ]

lawa373610942 发表于 2010-7-15 12:09

:73(
但是觉得跟新动有点雷同...

[ 本帖最后由 lawa373610942 于 2010-7-15 12:11 编辑 ]

双截辫151 发表于 2010-7-15 12:11

啊,不错,挺实用的一个版块。

K315 发表于 2010-7-15 12:15

k47 发表于 2010-7-15 12:26

我来闹一脚

K1000路 发表于 2010-7-15 12:27

顶呱呱

lawa373610942 发表于 2010-7-15 12:49

虽然现在有点冷清,但是总有一天会体现出大用场的。

GEO 发表于 2010-7-15 13:01

祝业务兴旺啊~

zgzd111 发表于 2010-7-15 13:19

顶啊,新版块好。

小汤姆 发表于 2010-7-15 13:20

这个要顶的

ericma1996 发表于 2010-7-15 13:37

:73( 支持!

gh199 发表于 2010-7-15 13:54

604647354 发表于 2010-7-15 14:44

顶,新版块好!祝越来越兴旺!

K581 发表于 2010-7-15 15:17

jason 发表于 2010-7-15 15:26

我在高速路上支持巴家寻物版开版成功,恭喜大家。问楼主要红包可否?

keentwi 发表于 2010-7-15 15:35

原帖由 jason 于 2010-7-15 15:26 发表 http://bbs.hangzhou.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高速路上支持巴家寻物版开版成功,恭喜大家。问楼主要红包可否? 你记大请一次即可。

粉胖子 发表于 2010-7-15 15:58

:73(
啧啧啧 新业务么

cong11 发表于 2010-7-15 16:20

jason 发表于 2010-7-15 16:28

原帖由 cong11 于 2010-7-15 16:20 发表 http://bbs.hangzhou.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顶一下,向小柳看齐!嘿嘿
柳宗元啊?

赟车 发表于 2010-7-15 16:44

:73(

miewuhen 发表于 2010-7-15 17:36

拉基米德 发表于 2010-7-15 17:39

我累计在公共自行车的筐子里遗忘过,天堂伞一把,书一本,新百伦帽子一顶,请拾到者以站内短信通知,无酬谢。谢谢
PS算不算本版第一笔业务?p64 p64 p64 p64

TrolleybusD9 发表于 2010-7-15 19:12

原帖由 jason 于 2010-7-15 16:28 发表 http://bbs.hangzhou.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柳宗元啊?


是指新动的帮忙记者小柳

暂无 发表于 2010-7-15 22:26

好东东啊~~~

眼睫毛 发表于 2010-7-15 23:43

跟进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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