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祥林 发表于 2019-3-6 22:19

信口雌黄---试说《南宋王朝》二三事



自古以帝王之尊,君临天下,或乱或治,为祸为福,史不绝书。而寻常人一身系天下安危,成历史转折,百代以下,犹去思不尽,从《宋史》对岳飞极尽崇敬的的评价,到“精忠报国”的题词,为人感怀如岳飞者,实为罕见。巍巍岳庙无言,它是深植在古今老百姓心中的一块丰碑。但是人心不同如同其面,时不时有些不同的声音出现,当然,这也是不足为怪。但如去年出版的《南宋王朝》一书所说的话,有一些荒唐得几乎不忍卒读,故试评如下,以待公论。


《南宋王朝》,作者黄少,刘冠均,2016年6月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分上下册,长达1021页共110万字。作者自序“惜如今宋史研究,除去头尾,空白甚多,只能窥其一斑,难免一鳞半爪,唯有夜以继日,竟至目视皆近,齿牙脱落,7年精力尽耗于此。”书后所附古今参考书目达123种,足见此作广征博引,绝非戏说,用力之勤,实非寻常。


作者自述,此书“既是小说,更是历史”。讲究“大事不虚,小事不拘。”也就是说继承的是“踵事增华”的传统,实际上是一部“演义”。此书时间起自1127年“靖康之变”,止于1162年高宗禅位,前后共36年高宗一朝的历史。故循名责实,此书实际上该称《南宋高宗朝演义》才是。如此后尚有续集至1279年南宋崖山兵败覆亡为止,则不当分上下册,而应以卷数多少为识。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谈远了。


以此书的正文而言,实不乏值得认真思考的见解。如在序言中提到的以大中华的视野来看当年北宋与契丹、西夏,南宋之与金国女真,犹如第二次的“三国”与“南北朝”的那段话。回顾当年兴中会“驱除鞑虏”的誓词,在辛亥革命后及时为“五族共和”所取代,这应该符合今天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当然,历史归历史,一切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根据,离开这样一条基本原则,那就什么话也说不清楚的了。


应该说,书中不少故事是有根据的。如“靖康之变”时种种国破家亡的惨状;曹勋之传徽宗的衣带诏;建炎初李纲之起用与罢免等等。一般读者不会去遍读有关古籍,但在这里却可以轻松地获得大量的历史知识与蕴含其中的经验与教训,这正是“演义”之所长,“正史”所不及。当年蔡东藩写“演义”的初衷在这里,他的贡献也在这里。通读全书,笔者以为,此书的主旋律是塑造了一个高大上的高宗形象。如赵构生活上的简朴;南渡时如同《三国演义》中刘备兵败当阳那样与民同行;对兵变、民变处变不惊,一一亲临实地,妥善解决。他不但在建康亲种“占城稻”,而对海上丝绸之路的关注与“会子”的创始,种种可圈可点的经济措施等等,不一而足。平心而论,现实生活中的赵构其实也不简单,能把“靖康之变”后的烂摊子,保住了愈于三国(45年)、东晋十六国(103年)、五代十国(53年)、接近南北朝(169年)共计152年的南宋赵氏基业,其文明繁荣并世无二,真是谈何容易!作为皇帝,这中间当然应该有他的一份功劳。本书作为小说,在这些问题上“演义”一下,似乎尚无不可。


但是,在关键性的“血战中原”一章中,作者把岳飞第四次北伐,歪曲得几乎使人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不是“演义”两字所能解释得了的。


作者在书中说:
“突袭郾城、临颖、颖昌三役,都是兀朮主动发起的,也就是说他能够主动自如地选择对已有利的攻击时间和地点,充分说明此时的兀朮已经完全掌握了战场主动权。”(P.773)
“岳家军北伐根本就是一场惨胜。”(P.773)“
此外还有一件悬案,就是子虚乌有之朱仙镇大捷。在当时全军即将崩溃的情况下,岳飞亲临朱仙镇,以八百破十万,不仅绝无可能,况且路、时程也不允许,因此不值一辩。但也不能据此就否认,岳飞的某支小股部队没在朱仙镇出没过。”(P.780)
“话说两头,再说金国兀朮自绍兴十年八月击败岳飞,重占中原,正要整军乘胜南下……惊闻上京发生叛乱,于是立即于十月赶到上京救驾……平乱后,又于绍兴十一年正月,亲率大军攻打淮西。无论如何,中原血战仅仅过去4个月,兀朮再次发大军南下,足见所谓郾城大捷和颖昌大捷,对金军的打击几乎可忽略不计。(P.792)
而在其后削兵权议和一章中,作者以为兀朮必杀飞然后和议可成之说,力辩其无:“兀朮乃堂堂悍将,盖世英雄,会用如此龌龊的手段除掉一个并不十分看重的对手吗?”(P.858)
故而此书出现了南宋绍兴十年七月十七日岳飞曾在郾城县衙召开过紧急会议,讨论下一步的军事行动的场景。书中描述最后岳飞长叹一声:“前不能进,后不能退。我用兵多年,还从未遇到如此窘境。”最后无奈决定:“既然只能在班师和丧师二者之间选择其一,那就只能……班师了。”(P.775-776)


本书的作者在这里非常清楚地表明,七月十七日班师的决定是经过讨论后岳飞自己作出的,而此时高宗还蒙在鼓里“仍没有放弃北伐希望。”(P.780)“仍不死心的赵构还继续催促各军北上。”(P.781)而“十二道金牌之说,纯属中国军事史上最大的谎言,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骗局,同时更是史上栽赃嫁祸皇帝的最大冤案。”(P.700)如今十二道金牌之事已经查无实据,但谁都知道,只要有权,档案是可以消毁或是编造的。权越大,消毁得也就越彻底,编造得也越离奇。但无论怎样消毁或编造,总还是会留下难以一手遮天的线索。就在《南宋王朝》这本书上的780页上就有一道赵构给岳飞的御扎:“得卿十八日奏,言措置班师。机会诚可惜。卿忠义许国,言辞激切,朕心不忘。”本书作者以为“这封御札,无意间揭示了一桩鲜为人知的疑案。”但又以为古文是不断句的,说赵构或岳飞措置班师都能说得通,故作者不得不感叹“这真是中国文字的悲哀。”而王曾瑜先生因为此奏有“言辞激切”的描述,应该是岳飞反对班师的神态。若主张班师,还激切什么?!这样的分析应该说合乎情理。但我这里还有更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御扎中所提到的即岳飞十八日奏,实际上明明白白地刊于鄂国金侘稡编家集卷之三《乞止班师诏奏略》,手迹刊于岳庙碑廊,文后尚有“谨奏乞止班师,不出三日扫金必矣。”14字。回想绍兴五年岳飞“八日灭杨么”的用兵,曾被张俊叹为“岳侯神算”。如今对朝廷上疏“不出三日,破金必矣。”没有把握能对皇帝说这样的话吗?可惜的是在这样一个事关南宋甚至中国历史的转折点上,连三天都等不得,强令班师,终至山河半壁,遗患无穷。将近千年来无人对此奏的真实性提出过任何异议,故黄道周,俞樾等人在获观此疏后深为震撼,在题跋中留下了万古长存三日憾”的感叹。仅此一奏,就足以证明“班师”之事是赵构首先提出来的,至少应该提出过两次,否则岳飞不会上《乞止班师诏奏略》与被迫奉诏班师。同理,这件事也是当年曾毁灭档案的铁证,否则这两件班师诏究竟到哪里去了?这件事究竟是不是骗局、谎言、冤案?!不知参考书目高达123种,7年精力尽耗于此的本书作者究竟有何解释?!本文之所以曾犹豫再三,但最后还是不得不用上“信口雌黄”四字作为标题,其原因就在这里,真没办法,只好向作者抱歉了。


由于此书卷帙浩繁,有些事实在说不胜说,故只能提出以上一些想到的问题,以求教于黄少,刘冠均两先生与海内外学人、望不吝赐教,则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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