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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杭网论坛版主申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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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杭网论坛版主申请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论坛版主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特制定本规定。凡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的社区正式会员,均可申请杭网论坛各开放常规版块的版主。

一、基本要求
 
1)、论坛注册时间满3个月,积分800分(职业侠客)及以上。
 2)、在欲申请版面发表较多有意义的帖子。
 3)、得到其他网友和申请版面当前版主的认同,并得到杭网论坛管理团队的认可。
 4)、自愿、义务、有热情地为论坛会员服务。
 5)、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完成自己申请任职的版块事务。
 6)、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对待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7)、论坛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论坛管理经验。
 8)、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可能多与论坛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交流联系。
 9)、自愿接受论坛管理层及网友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10)、对所要申请的版块运作了解,熟悉此版块的相关知识;有引导版块发展方向的能力。
  11)、申请人从事的职业与所要申请的版块没有商业利益关系。


二、注意事项
 
1)、版主任职不能超过2个主版版块。
 2)、因违反论坛规定受到处罚的,自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具备申请资格。
 3)、因违反论坛规则被撤销版主职务的,自被撤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具备论坛版主任职资格。
 4)、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自辞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版主。
   5)、新开设的版块,根据管理需要,可由管理层直接任命版主,同时接受版主申请。
   6)、新版主上任初始,有1-3个月的时间作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果表现良好将升为正式版主

   7)、原任正式版主辞职时间超过3个月后,可申请恢复版主职务。社区根据论坛建设发展需要批准申请后可直接恢复原有版主职务




三、申请方式:
  1)、公开竞聘,到版主招募帖,填写相应申请表,进行在线申请。
 2)、资料补全,版主申请获审核通过后,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须确保个人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资料
不属实者,版主审批将不予通过,已通过的将取消其版主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上任公告,社区授予版主管理权限的同时,会在相关版块发布上任公告贴。


注:本规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杭网论坛所有,本版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本帖最后由 杭网小当家 于 2009-12-21 1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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