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骚扰 因为没有留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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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如下:
我要投诉的非法经营 非法用工的单位 是 浙江省德宏陶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戴德根
该公司生产基地是在海宁袁花镇彭墩村在海宁工商注册登记过
海宁生产基地的同仁告知:该公司一向来经营混乱 帐目不清 管理不善
公司销售部是我工作及工资发放所在地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8号运河东苑2幢1单元602室
该住所还有另外一家公司上海致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同在办公
这两家均为无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证也没有民政局的驻杭企业批文
2008年02.23日浙江省德宏陶粒有限公司通知我到公司(杭州地点)面试
谈好的条件是试用期两个月 每个月1200元薪水外加500元养老金 试用期先付一半的养老金
转正之后是1500元外加500元 并在转正后的第一个月补清试用期两个月的另外一半养老金500元
2008.02.28正式上班
转正之后一直拖签正式合同,在第一个月也没有补发清试用期两个月余下一半的养老金500元。
一直到2008.06.16也未签正式合同于是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却不肯写解聘书和工资未付清的证明书
说什么要维护公司利益 怕我去告
于是我于2008.06.16拨打12345
告 该公司 非法用工 非法经营
现该公司欠我:
1.工资大约500元左右
2.补发的养老金500元
3.因未签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赔偿3200元左右
4. 经济赔偿金750元
5.双休日加班及国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300元左右
合计:约6250元
2008.06.18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去监察了看见我的工资签收单
之后通知我第二天去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调解
结果该公司主任兼销售主管郑清没有到达
后来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告诉我他们会在2008.07.10将钱付给我
结果过了3天还是没有电话
于是我打去电话 主管郑清撒谎说不在这个公司干了
事实上后来我有去过公司他还是在那里办公
法人代表戴德根却打电话跟我说 你要去告一分钱也拿不到
我就告诉你 我不承认郑清 不承认这个杭州公司 我也不认识你的
已经过了45天了
在到拱墅区劳动争议仲裁部申请仲裁
知道今天拿到了该公司的答辩书
在答辩书中又变成了和郑清是代理商关系了
而且代理协议的日期是打印上去 只是签了一个郑清的名字
完全有质疑的协议
这场劳务纠纷已经很久了
家里是住在景芳的
每次为了这个事情跑去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坐公车要一个半小时 车费也花费了不少
家里是单亲 本来就条件不好
现在如果劳动仲裁输了 又要打到法院里
不知还要多久
更何况别人是公司 有律师
而我确实一个女孩子 没有人可以帮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