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787|回复: 28

给大家算一道经济适用房的数学题——揭露事实真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这题目超级简单。小学生也能算。有必要说明一点的是,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享受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一部分参照当时商品房价格出售的面积。
下面看两个经济适用房的业主。
野猪甲:经济适用房总面积121.9个平方,其中①享受经济适用房部分只有12.7个平方(因为是处级干部,可以享受的面积是90方,房改房只有77.3个平方),②享受商品房部分面积是109.2个平方。
呵呵,也就是现在要卖的话,他要上缴的收益也就是这个12.7平方的(售出-购入)*55%。呵呵,即使差价有10000,也只要交10000*12.7*0.55=69850的收益。小CASE啦

野猪乙:大学毕业,没有参加过房改的小年轻,买了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面积81.2个平方(其中享受经济适用房面积70),差价只有8000,也要缴纳8000*70*0.55=308000。
经济适用房新政保全了谁的利益,傻子也能看出来啊,顺便提一下,东新园里买140方房子的人,有可能只享受了10个平方的经济适用房,其余都是用所谓的商品房价格计算的哦——不用缴纳55%的收益的。哈哈哈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50 收起 理由
ok169 + 5 + 50 原创内容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7-11-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就是噶恶心的
发表于 2007-11-3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具怪人恶作剧 商店里面放花炮
 楼主| 发表于 2007-11-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帖子发在19楼竟然发不了

发表于 2007-11-4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哦,楼主强
发表于 2007-11-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哎!
发表于 2007-11-5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llen152 于 2007-11-3 22:39 发表
其实这题目超级简单。小学生也能算。有必要说明一点的是,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享受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一部分参照当时商品房价格出售的面积。
下面看两个经济适用房的业主。
野猪甲:经济 ...



极其佩服,女中豪杰!!
发表于 2007-11-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牛啊!
发表于 2007-11-5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就是实情
其实,许多有“实力”的人,是先享受三塘啊类似的安居房,因为没到面积,所以再享受东新啊类似经济房,顶楼都是超大的,一般情况就如上面LZ说的经济房价格没多少平方的
不过搞不懂安居房,单位集资房,单位经济房都是些什么概念啊
发表于 2007-11-5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一针见血
发表于 2007-11-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D
发表于 2007-11-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D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DD

发表于 2007-11-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想问问:
1、野猪甲109.2个平方商品房面积是不是安装市场价买的?
2、野猪甲搬新居后,77.3个平方的房改房政府收回了?还是继续归野猪甲?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小丁读报 的帖子

问题一:购买是时按照所谓的市场价,其实这价格比实际上房地产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要低得多,比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就高个600-700左右。
问题二:无须收回占多数。
发表于 2007-11-2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见到血了
发表于 2007-11-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买进的时候超出的面积是按市场价的哦,这个可要弄清楚哦!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的美丽人生 于 2007-11-23 21:51 发表
好像买进的时候超出的面积是按市场价的哦,这个可要弄清楚哦!


黑体的“市场价”同真正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不是一个概念
发表于 2007-11-2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狂晕ND
发表于 2007-11-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D
发表于 2007-11-2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
发表于 2007-11-2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按照“经济适用房商品价”买的,还需要补差价的。
发表于 2007-11-2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llen152 于 2007-11-23 14:05 发表
问题一:购买是时按照所谓的市场价,其实这价格比实际上房地产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要低得多,比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就高个600-700左右。
问题二:无须收回占多数。

这样啊。。。那就没啥好说了。
发表于 2007-11-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为了什么,有权不用?他们都是规则的制定者,难道不为自己谋求利益!!
发表于 2007-11-2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zf怎么地都不会损害自己利益的,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4-25 14:47 , Processed in 0.33093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